[檢舉] #1MjjBmgS godispower 違反政檢板3-9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2-12 01:59:20
一、檢舉人ID:
jimmyliu1217
二、被檢舉人ID:
godispower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9.檢舉案進行審理階段,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四、具體證據:
※若檢舉第三章、第四章違規,請舉出具體證據證明違規用語為「明顯貶抑詞」 ※
※「明顯貶抑詞」定義:經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 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
※ 注意:使用裁判書佐證時,只限判決案由為「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案 ※
※ 另請附上判決案號/日期/案由等資料 或 輸出PDF/截圖供板主判斷 ※
推 hw102050: =====請ericisaac進行推文抗辯舉證===== 02/08 18:51
→ hw102050: =====抗辯截至時間為20160209_1900==== 02/08 18:51
→ hw102050: ※請抗辯者針對違規項目進行解釋/抗辯,以利板主審判※ 02/08 18:51
→ godispower: 版主真的是辛苦了.有這種版友加拖後腿的版主同僚. 02/11 20:33
→ godispower: 想必是倍加辛苦 02/11 20:33
五、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不關他的屁事在那邊假貼心 吃水桶吧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6-02-12 12:36:00
好吧, 是我不查 XD另請問,是在政檢 被桶,還是在政黑被桶?啊,這被桶的感覺,好懷念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2-13 01:51:00
=====請godispower進行推文抗辯舉證==========抗辯截至時間為20160214_0200====※請抗辯者針對違規項目進行解釋/抗辯,以利板主審判※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6-02-13 09:48:00
這不用抗辯,若已違規,按規就是,是我一時沒注意,不好意思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2-15 21:09:00
--判決:水桶7天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2-15 22:11:00
水桶七天並刪除 阿刪除咧? 是要我再申訴是嗎??兩個抱在那邊取暖 還要表演給路人看喔? 噁不噁心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2-16 00:14:00
?? 我什麼都沒做為什麼有玻璃破掉的聲音阿… (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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