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1MrcQ0NN opthr1215 違反版規3-3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2 13:01:44
一、檢舉人ID:cs2260cs
二、被檢舉人ID:opthr1215
三、違反板規:
3.禁止攻擊特定對象(如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暱稱/代稱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四、具體證據:
911不可能是cs啦,兩個人智障的程度還是有差。
https://www.moedict.tw/智障
泛指心智能力低於常人的人。
五、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MrcQ0NN (HatePolitics)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3-03 12:34:00
XD 沒說你 自己對號入坐,我也是醉了你大搞文字獄,若只求自己尊嚴,我只能說 悲哀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3-03 13:48:00
都打出"911不可能是cs啦" 然後說人家在對號入座這樣要是沒被水桶 我也是醉了 綠腦程度就這樣?不要以為有門神撐腰就可耍大牌 到時告到法院就哭哭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3 13:53:00
樓上告人達人兼海邊管事伯讚讚讚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3-03 16:51:00
cs可以說是遊戲也可以是其他帳號,如同911一樣,我不懂為什麼要對號入坐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3-03 17:46:00
對啊 台灣也有其他人叫馬英九 我罵的不是那個馬英九還遊戲咧 講給我家狗聽 我家狗都笑了綠腦最好笑的就是睜眼說瞎話XDDDDDDDDDDDDD某版主是個狗娘養的人渣 我沒說哪個版主像這樣的玩法是嗎??XDDDDDDDDDDDDDDDDDDDD我就是太正義了 看到罪犯就要用合法的方式對付不似綠腦鼠輩 只會躲在暗處罵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3 19:08:00
正義勒~ 看來芬哥也是正義,才讓你愛效仿 w真的是崩潰了~=====請opthr1215進行推文抗辯舉證==========抗辯截至時間為20160304_2000====※請抗辯者針對違規項目進行解釋/抗辯,以利板主審判※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3-03 20:21:00
我明明就是說「程度有差」,又沒有說你是智障,或是你們是智障;也沒有說你們很智障、非常智障。「程度有差」是什麼意思?就是兩相比較之下,兩個人是有差異的。這不難理解吧?小美A罩杯,小華B罩杯,我說兩人的奶大的程度有差,難道是指小華或小美的胸部大?既然是程度,不只有高低,甚至可能有正負。只要程度是負的,奶大的意思就是奶小。智障的程度只要是負的,就是天才嘛。既然如此,我既沒有說誰是智障,我也沒有說誰比誰智障我甚至也沒有說程度是正是負,為什麼認為我在罵人?原文後面還有一句:「基本上有些人的邏輯就是好到讓人跟不上,這部分cs跟911是有落差的。」如果有人是智障,為什麼我又要說它邏輯好,以及「這部份兩人有落差」呢?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6-03-04 09:00:00
版規是,暱稱/代稱特定對象喔,難道911,cs不是代稱?不然是指什麼?你就明確說出來吧!那篇文章又為何讓你想到那個,如果合理就給你過阿,沒問題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3-04 10:29:00
我有說不是代稱?蛋cs跟911又不是我罵的對象,我根本不是在罵人,我在比較。cs跟911在語意中根本不是受詞,根本看到黑影就開槍。用智障帶入文中是比較低俗點,但我根本不是指著你或911罵智障,而是在說明你跟911的不同之處。明明沒有很難理解的東西,根本看到關鍵字就開槍。你如果有辦法指出我哪句話講出「911、cs不是代稱」,我想我才有辦法繼續跟你講下去,不然根本就是冠一個莫須有的罪名給我,還要我去為自己辯解。感覺你根本想挖陷阱給我跳,我打了這麼一長串,都沒否認cs不是你,你卻能誤會以為我講「cs不是你的代稱」這種偷換概念,簡直太莫名其妙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5 00:07:00
--判決:無罪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6-03-05 00:13:00
一次點名兩個人智障還可以無罪,這句要學起來!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3-05 00:26:00
cs大 去申訴吧 這太誇張了 偏成這樣 都點名罵了還無罪 直接去告都會成立的東西 這管版的太誇張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5 00:27:00
是歐~那你之前告的那個成立了沒? 有沒有判決書可以看阿?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6-03-05 00:27:00
拜託不要申訴,這案子要成通例。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3-05 00:28:00
他媽的 真的有夠扯蛋的 居然有這種管版的成通例沒用啦 因為守護門神會阻擋前面有一篇 犯規內容就一樣了 結果就判決不一樣了根本看到綠的就轉彎 超扯蛋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5 00:33:00
你們中文老師常請假 請多加油歐w如果照你們說得亂判 以後連 你超不白痴的 都會被水桶勒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3-05 00:39:00
他就快滾了 所以就隨便搞啊 不意外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5 00:41:00
呦~亂搞就去申訴我阿 有途徑不走 在這悲憤也不是辦法
作者: simon0104 (明月旁的星星)   2016-03-05 00:41:00
標準如果一樣這句話就學起來大家用,尺度寬一點比較好。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3-05 00:52:00
你們也要中文夠好 不會用錯才行阿XD 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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