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請依站方公告移送skod至帳號部處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6-12 07:20:46
本案的舉證困難之處在於
芬靈體之前的文章大部分都已被系統洗掉
縱使未洗掉
依他之前多年運行的手法
尋常使用者也無法以IP來判定是不是他
那幾年一直無法以IP來抓到他讓他持續橫行不就是明證嗎?
就如站方公告所示
站方是配合Y律師用強制的手法講他數十個帳號一次砍除
為的是什麼?
保護其他使用者免於司法恐懼之中
現在就跟當時一樣
大家都知道這就是他
(新來的政黑使用者當然會不知道)
其實我想A版主你自己也大概知道這就是他
如果沒意外再過一陣子
他的數十個帳號又要出現了
難道這一次又要讓他再亂個幾年
再度讓數百人上法院以後再來出手嗎?
你可知道
連講了"你這種貨色"他都會告嗎?
我個人建議
站方說可以先停權再移送
個人建議不停權先移送
至少讓站方啟動調查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 一、檢舉人ID:
: : goetze
: : 二、被檢舉人ID:
: : skod
: :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 : 依據#1NwXfaNE (SYSOP)所述
: : 各版版主有權將疑似為江劍峰所發之文章進行「!」之鎖文等處份,並回報法務部。
: : 各版版主得以將疑似為江劍峰之帳號回報帳號部停權以供調查。
: :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從6/4出現文章
: : #1R5JVCrB (HatePolitics)
: : #1R5MGHMW (HatePolitics)
: : #1R5gjM25 (HatePolitics)等多篇文章
: : 語法與芬靈體一模一樣
: : 依站方公告
: : 不須IP等證據由版主判斷即可
: : 為保障版友
: : 請版主依站方公告回報帳號部及法務部並停權以供調查
: 你少PO了幾行站方公告
: https://goo.gl/WniMn0
: *****
: 版主使用上開權力應基於有足夠事實始得使用,如版主意圖濫用上開權力
: 進而造成本站使用者使用權利上之侵害,本部將依據站方規定予以處分。
: *****
: 版主要有足夠的事實才能使用,單靠"語法"能算有足夠的事實嗎?
: 如果判主僅以"語法"來判斷,若帳號部認定不是,版主算濫用權力嗎?
: 更別說怎麼去判斷"語法"?
: 個人是不知道怎麼去判斷"語法",也不會以"語法"來作為是否違規的依據....
作者: Skod   2018-06-12 15:10:00
沒憑沒據的 全是你的幻覺吧 想嚇倒大家啊 沒事製造啥恐慌抱歉哦 查了一下:罵店員「妳是什麼貨色」 顧客被起訴不知道判決結果 但至少先得到司法檢察官的初步認證喔既然如此 那就算合理的提告權利不是嗎?請問是你自己因為那句被告嗎?被告的真的只有那一句這麼單純?還是有其他更難聽的你選擇隱瞞?如果是的話我會覺得你在挾怨報復哦 但也別隨便亂遷怒嘛 = =扯到語法就更莫名其妙了 有"芬靈體語法學"課本可供參考嗎?對啦 我的文章語法的確亂七八糟的 但網路嘛 那麼認真幹啥只要我的看法說法語法沒有牴觸板規 應沒問題吧 幹嘛那麼氣~*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6-13 10:10:00
噗!你怎麼知道我是一句還是兩句被告?
作者: Skod   2018-06-13 15:54:00
我是問你欸?你怎不敢具體回答?心虛哦?你自認嘴巴很乾淨?看你緊張的~是否怯於羞於公布真相全貌結果是自己也霸凌人家?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6-13 16:06:00
噗!!是是是!你他的工讀生嘛!!哈哈哈!!!加油呀!!版主受理了~其實Yanlong我也站內信去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