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R7Fk1GJ game721006 政黑板規二-10,13

作者: Skod   2018-06-12 19:32:37
一、檢舉人ID:Skod
二、被檢舉人ID:game721006
三、違反板規:
第二章
10.廣告/色情血腥/惡意使人驚嚇整人/病毒/竊取個資等內容或連結,
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推文刪除
13.將它板特定對象之糾紛/事物/資料帶入政黑發文/推文者,經板主判定,違者水桶7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R7Fk1GJ (HatePolitics)
推 game721006: https://moptt.tw/p/HateP_Picket.M.1475034026.A.C3A 06/10 19:07
連結內容為SYSOP板暨法務部帳號部洩漏特定會員個人資料之事務。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8-06-12 19:56:00
我路人拉 旁邊路過 這個資不是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嗎?兄臺 我相信你不是啦 但是你真的要檢舉?然後我仔細看看 那篇文章又沒有提到小芬的帳號請問兄臺 你在緊張什麼?檢舉什麼啊?
作者: Skod   2018-06-12 20:22:00
哪裡規定個資須當事人才能檢舉?我怎麼沒看到 @@a舉個例 某肥宅裸照隱私之個資遭散布 一定要本人才能檢舉處理若他很晚或一直沒上線 難道就放著讓他被看光光 都不能有作為(雖然沒人想看…) 何況這個人還不一定是PTT會員 這樣清楚嗎?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6-12 23:13:00
依政檢板板規3-3,確實只有當事人可以檢舉
作者: Skod   2018-06-12 23:18:00
板主誤解政檢三-3意思吧?應由檢舉的板規性質來判斷所謂點名那請問我以上舉的例子,請問合理嗎?這就是為何AskWhat板主在其草擬政黑板規第四章個資保護寫道:討論個資者(自我介紹、『無指向性』、"假的"都不行)水桶處分就是怕板友鑽板規漏洞或板主墨守成規不知變通而持續傷害苦主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6-12 23:28:00
單純刪文性質可逕行處理,您的檢舉案屬於game對江某的權益關係,所以只有江某可提出檢舉
作者: Skod   2018-06-12 23:33:00
又政檢板規三-12 此案涉及水桶 需板主多數決 似不宜貿然結案所以甲女被乙男散布裸照連結 也是要等甲女檢舉才會受理這樣?畢竟只有甲女握有對乙男提告妨害秘密罪的權利關係不是?game721006並不是點名江某 而是把江某於他板紛爭帶入政黑板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6-12 23:42:00
沒有進入受理程序的話,就沒有3-12的問題
作者: Skod   2018-06-12 23:46:00
處罰理由不是因為game721006點名攻擊江某 而是擾亂看板秩序你拿3-11做獨裁的理由 表示有3-11的問題 表示有進入受理程序看出你的矛盾了嗎?那也沒規定決定受理與否只需一人不是?板規二-13立法目的不是懲處點名攻擊 而是讓政黑不受他板污染A在甲板鬧板被圍剿 我覺得有趣 轉來政黑板讓大家一起謿笑請問我是點名攻擊A嗎?A反而變成受害者,只他有權提出檢舉?如果A不來檢舉 就讓他在甲板鬧板的事蹟一直留存政黑發酵?看出來沒,這樣不是極其矛盾荒謬嗎?反而跟立法意旨背道而馳!再舉一例 你用政黑二-10→政檢3-11 認定刪推文僅需獨任判決我把B在乙板的廣告事物資料 帶入政黑板 等於我在點名BB變受害人 只有B有權檢舉 B不檢舉等於可以一直在政黑打廣告你想B會檢舉嗎?然後板主: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我也莫可奈何hong888治板政見︰拒絕網路霸凌 勿讓板主本身變成板面的亂源以上諸例可證 若板主執意曲解板規 政黑板將會天下大亂 慎之剛愎倔拗 非得即使客觀上無法現身的受害者出面檢舉才肯伸援只會更會助長網路霸凌的囂張氣焰,盼勿忘初衷!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8-06-13 10:20:00
瞧你緊張的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6-13 20:30:00
審理意見:詳 #1R8GtscJ (HateP_Picket)
作者: Skod   2018-06-14 04:08:00
敝人希望A板主能代h板主(神隱中)將所有問題例子爭點加以批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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