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版主應該公開澄清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0-10-25 00:04:17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我實在懶得跟你講欸= =,組規在第四項檢舉部分哪條說到一定要是對版務判決有異議才
能檢舉版主?
對於違規判決不符用的叫「申訴」。
1.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
如板主違反群組規或本組組規、
板主違反本站有關板主權利義務及板務管理之各項規定或有「其他不當行為」。
我覺得這個就很有操作性QQ,公開誤導版眾卻只有偷偷更正算不算?
2. 若板主有具體違反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之行為,得不經溝通程序進行檢舉。
其他檢舉案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檢舉者,檢舉案不予受理。
72小時版主未回應得以檢舉
我保險照著組規以信件形式轉寄視同溝通,至於後來要不要上小組,在他的不當行為起的
30日內完全是操之在我,我也可以寄了不搞啊= =
我可沒倆光到要搞,結果IP錯誤,一出手就掛掉,所以由你來說嘴倒是沒啥說服力。
至於不用扯什麼罷免,我沒這意圖,如果可以他最好以後再來選,不是他來當,搞事也不
好玩,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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