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Theoepstein
二、被檢舉人ID: eagleofsouth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三
9.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七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且政檢版限討論板務相關,違者經口頭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代碼+網址與重點說明:
#1WCslTDk (HateP_Picket)
板主進行控管前,eagleofsouth已發言,違反板規3-9
其漫罵用字,與#1WCXtk0s這篇判決相同,違反板規7-2
另外提醒板主們,
或許新上任不熟政檢板的處理辦法(因為一樣寫在板規裡,並沒有獨立為處理細則),
依政檢板板規1-4:
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此兩次違規應該是警告*2,但無水桶判決的樣子。
以上,請板主處理,辛苦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