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1-04-28 15:16:35一、檢舉人ID:ismail
二、被檢舉人ID:osalucard
三、違反板規: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c.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四、違規文章代碼+網址與重點說明:
4/24 #1WWxfRxI (HatePolitics) [討論] 4月24日新增一名機組人員確診(案1092)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245659.A.ED2.html
4/26 #1WXe6EeU (HatePolitics) [討論] 案1105的足跡?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427726.A.A1E.html
4/27 #1WXwt4VE (HatePolitics) [討論] 本土+1 抗體陽性+6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504580.A.7CE.html
4/28 #1WYFs7uJ (HatePolitics) [討論] 本土+3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590535.A.E13.html
各篇使用[討論]偷渡當日CDC新聞稿完整內文篇數 4/24*1, 4/26*1, 4/27*2, 4/28*1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1-04-30 17:36:00該發文者就是有用討論轉貼新聞的習慣而已CDC不是媒體,但如果說機關/團體/個人聲明的新聞稿非新聞是微妙的認定,至政黑板的新聞分類是否限媒體又是另一件事因政黑板不像其他板有媒體的限制名單(無論許可或禁止)現任看板管理群可以討論解釋就本人看法如前篇申訴,禁止偷渡目的是該類每人每日3篇限制的補充規定,避免使用者用其他分類轉貼超過3篇以上若當初制定目的如此,則發文分類應非規定本意,而是數量限制就本案跟下案來說,該使用者每日的轉貼新聞(稿)仍在3篇內尚未達可能是制定時,所想要防止的用新聞洗板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