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認真問 關於6-7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03-10 17:55:58
餓死抬頭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得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項目為2-5 2-6 2-7 2-8 2-9 2-10 2-11 2-12 2-15 2-16)
6-7細項把違規項目列出來
2-1 2-2沒在裡面
我看其他板規好像也沒寫到
還是我沒注意到
話說因為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初犯採水桶(第三章)處置之違規外,
第二章內違規按照各條目處分方式處理,重大或連續違規依第二章連續違規條目處置
跟以前共同前科不一樣
有需要徵小板主
整理前科嗎
感謝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58:00
以前是算在一起、現在是分開沒錯吧,我覺得巫婆他們改版規時把6-7設定的很怪。明明有幾項很有心證空間的應該合議制你直接選就好了..以前2-2、2-5檢舉就能處理(雖然你們也不會做)你現在沒提裡面沒納入2-2、2-5我都沒注意到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03-10 18:01:00
2-5有啊我以前也會刪2-1 2-2怕到時候出問題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8:03:00
沒注意到有2-5、不過他們加了這些就綁手綁腳。該合議制的不合議又好像沒問題,該可以主動處理的2-2結果變不能主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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