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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_Picket
[建議] 取消政檢板規3-1一天一檢舉的規定
作者:
radiodept
(大學是要讀幾年?真廢物)
2022-03-28 21:10:56
倘若使用者在一天之內受到多人人身攻擊,
但每天卻只能檢舉一篇,
這作法並不合理。
政檢每天的檢舉量長久以來一直維持在每日十篇以下,
板主業務的負荷量並不太大。
既使是每天業務量超過50篇的八卦檢舉板都沒有此項規定。
建議可以提高每人每日可檢舉的上限,
協調出一個板主可以負荷、板友檢舉權也不會被過度限縮的數字。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8 21:14:00
同意。應該設立單月檢舉上限,比如15篇。每日仍然為3篇。總量控制和峰值流量需求都可滿足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2-03-28 21:20:00
抗議!以前一天可以檢舉3篇,現在改成一天1篇,還是太多!根本是濫訴!應該一人三天1篇檢舉文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8 21:51:00
只要版面上多數案件是判定違規,就沒有濫訴這種事,不過最近違規的人不多,我也沒在檢舉。無意見,但如果違規者變多、版主又沒做處理,那就需要考慮提高額度「濫訴說」只是某人一直以來的說法而已根本沒那麼嚴重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2-03-28 21:58:00
就是因為濫訴N個前任板主才疲於奔命以至於任期結束了都審不完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2-03-28 21:59:00
跟自己相關的檢舉不限文章數 其他維持一天一篇 搞定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8 22:08:00
關乎於心證的項目更容易濫訴吧,但這部分是應該提高篇數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2-03-28 22:10:00
以1日1篇不必隔24hs那前N世界混3兩天沾醬油迷迷糊糊亂判
作者:
radiodept
(大學是要讀幾年?真廢物)
2022-03-28 22:17:00
板主應該出面陳述修改3-1的理由,大家在底下猜並無任何意義但無論如何,板主限縮板友尋求救濟的權利實在不妥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8 22:23:00
我想有常來政檢看的都知道理由,就不多說了。但只要一天最少保持一篇額度我個人沒什麼意見,只是第三章的內容確實不該跟著限縮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2-03-28 22:29:00
政檢3-4 可補個附註:當違反政黑第三章規定者超過5(含)人以上時,其追溯期天數則以違規者人數加5遞延。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2-03-28 22:32:00
larusa的可以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2-03-28 22:36:00
1日1篇不必隔24hs是(以日為限制單位)例23時接00時不違規跟自身相關的檢舉案反而濫訴的機率高..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2-03-28 22:44:00
那也是一天一篇的意思怎不說有人會利用一天一篇去違反板規因為一天只能被檢舉一次處罰就少了假設有一群人同時攻擊某A A只能一天檢舉一人板規就形同失效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2-03-28 22:46:00
檢舉人可以是複數的..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2-03-28 22:47:00
和當事人有關的只能當事人檢舉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2-03-28 22:47:00
政黑第三章..就應單獨表列規則..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3-29 02:07:00
你的建議我們會再討論 但目前版規剛改完 要再觀察一陣子新制度推行的狀況短時間再做修正是不太恰當的再來 如果有多篇文章針對你的攻擊違規事件 你可以整理成一篇檢舉文我們都會一件一件看的
作者:
harryron9
(兩個世界)
2022-03-29 02:44:00
你要不要再想想你的3-7寫了什麼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3-29 02:54:00
抱歉了 確實有牴觸 這個我們再研議不對啊 3-7就告訴你可以多篇相同違規啊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9 03:00:00
3-7可以檢舉多篇文章內的相同違規、對象必須是同一人。我想上面說的意思是,當對象為多人時無法用多篇文章、負數以上對象做檢舉
作者:
radiodept
(大學是要讀幾年?真廢物)
2022-03-29 13:00:00
朝令有錯,夕改何妨。只因為時間短就不作為,有失公允更何況板主尚未對修惡板規有任何解釋,這條款怎麼看都只對板主單方面有利,豈可自行自肥修改?政黑板主雖為無給職但亦非強迫任職,如果怠惰何不離職?反而用修惡板規的方式規避責任,實在不妥。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2-03-29 18:25:00
沒有問題為什麼要改?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2-03-30 21:04:00
這我同意 之前8小時真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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