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os007sos #1YXo6npa 判決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2 20:38:46
一、申請人ID:
icros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YXo6npa
三、要求重審理由
推 icrose: 政檢最大的問題是,版主身兼法官和律師身份,至於傾向 05/20 12:17
→ icrose: 哪一方行駛律師身份,隨便心証,這種無恥我見識太多了 05/20 12:18
(1)仔細讀這段話。我的無恥是針對之前普遍發生的版主律師身份隨意選擇現象而發感慨
并非針對現有版主群。讀者一看也知是質疑制度。
三個版主屬於强制對號入座。
(2)政黑3-4對行爲批評也有赦免條文
4.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章/推文,
 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3)三個版主都非要說我針對了他們,那從程序正義上說,我也堅持你們三位沒有審判權,應該回避,請申請小組長裁決再代執行
(4)容赦條文語焉不詳,沒明確説明刪除的前科是從前往後還是從後往前,這種模糊地帶引發誤解的後果,不應由版友承擔
我365日内只有一個前科,是2021年6月的
#1WqxrZQJ (HatePolitics)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4489315.A.693.html
已經經由
#1Xogj091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0672064.A.241.html
容赦流程刪除,不應計入前科計算。
申請容赦時有兩個前科,一個是上文2021/6/24,還有一篇是2021/5/8
#1WbNuid0 (HatePolitics)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0409900.A.9C0.html
兩個無責理由,一個回避原則聲明,一個前科計算方法質疑,請全部釋疑糾正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5-22 20:45:00
第一點,文中指的政檢版主已經算是明確對象這個已經非常好認定了第二點,新版規改版後的水桶計算方式已經沒有管前科條文章節是否相同 而是直接以次數計算 而且改版後都是這樣判的沒有因為特定人士而去改變計算方式判決 維持原判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3 20:47:00
這兩行推文,第一句主旨。就是在批評政檢制度。“政檢”和“版主”根本不在一句裏,也不再一個邏輯層次上版主强行合并理解不妥“這種無恥”指稱的範圍很廣,既包括我見過的普通人在充當第三人拉偏架時的不公正,也包括我見過的黑警參與調解時的單向打壓即便政黑,版主偏袒檢舉或被檢舉一方。我幾年來見識也非常多,這一句“這種無恥”根本無意特指本届版主群版主群屬於迫不及待對號入座把我跨時空跨時間的人生閲歷感悟,和自己上任來版務事宜强行綁定。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8:44:00
不在一句裡???是我國文書本教法有問題還是你那邊的教法不一樣??以後每個人罵人加個逗號就說不是在同一句裡就可以脫罪了是嗎?“無恥“無論是萌點或者判決書我都提供了...客觀指出相對人物=政檢+板主貶義詞=萌點+判決書兩個成立要點都有了過去也有不少案例例如客觀認定的某板+魔王...政檢+板主更明顯了...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08:52:00
你們太心急,才會迫不及待看見政檢版主就迫不及待認爲就是特指當前的你們和當前的事這兩行我本意是:(一直以來)政檢(的制度)最大問題是(造成歷任)版主身兼法官律師身份,傾向哪邊卻自由心證這裏的版主根本不是特指你們。而是長久以來各任版主描述的更是一種現象。這種無恥也如我所説,是指不公正的我一生經歷的僞中立調解者。也不是在特指本版版主群的治理。所以本人不服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9:17:00
之前有一案也是被檢舉人被檢舉後修改內容後,小組板認定若指涉特定人士那就不得修改內文後而逃避違規。申訴者在申訴文內補充內文之行為則是在避規。若補充內文可行,以後第三章被判違規,申訴時在補充內文就好了,更何況小組板已經給出解釋,只要指定到特定人士則不可修改(補充)內文來逃避違規。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09:20:00
沒明白你說啥。那推文我怎修改?不服我的解釋你可以辦投票,看看我的那兩行大家是不是認爲就是討論長期制度缺陷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9:22:00
我只是把小組板當初的解釋提出,當初那個案子也是修改補充內文但依舊違規。若不服你可向小組板提出疑問。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09:24:00
我這不是修改,是本意。第一句開宗明義:政檢有問題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9:28:00
你原本內文並無相對字眼,你那些都是事後補充,如果事後補充當作本意,那第三章規章可以廢了..凡違到第三章的都說那不是我本意然後再來事後補充避規的內容。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09:30:00
第三章,都是可以看出針對個人的。這裏就是普遍存在的現象還是你認爲你就是做了別的版主都沒做過的事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9:31:00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09:31:00
你給我指出上面10篇3-2有關指控裏,有幾個在批評政黑制度我針對的是制度,不是當前版主群,再說一邊請你指出來,最近5篇關於3-2的檢舉中,不是批評人而是制度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9:34:00
內文並無相對詞意,我不回答事後補充的內文。倒是申訴人一直在補充內文未出現的文字。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09:35:00
再說一遍。第一句就是在討論政檢制度。答辯結束。等申訴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09:49:00
無論是否討論政檢制度,當講到板主就已經符合客觀“特定群體對象“要件+“無恥“貶義詞,第三章兩要件就已經成立了。再者政黑板是不能討論版務的這會違背4-2規章。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02:00
4-2是針對發文的,一直以來公告推文就是討論版務沒問題的如果這樣。你自己也觸犯了。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07:00
所以我才說你一直說討論版務??但政黑不能討論版務。這很奇怪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09:00
所有LIAM版主被水桶公告推文都在討論版務,爲啥我不能討論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10:00
喔,討論的話幹嘛罵板主?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11:00
你是在套路我嗎。我那是說版務制度結構性缺陷。讓我想起不堪記憶。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12:00
你內文自己有提到板主的,而且你在檢舉案中提到全體板主的。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13:00
檢舉案那是按照你們的誤解思路,你們認爲你們都是被攻擊對象,所以我因此按照你們邏輯推演你們應該全體回避僅此而已。4-2的討論已經結束,恕不陪了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14:00
嗯???影響你思路???你上面又說歷任板主...前後矛盾呀...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15:00
歸謬法呀。如果回避原則可以直接秒殺你們的判決。我當然要拿它儅武器。只是你們都硬要判決了。我自然要從正常思路進行自己想法的完整闡釋小組申訴,我還會提回避原則的,放心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17:00
不能罵完了又說是指東又說是指西呀,但是依舊還是罵了..但板主就是群體呀…你之前的河南支X一案不也是認定是罵你...那個人也沒指名呀但你說你是河南人..阿我是板主呀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18:00
那個人可以說是在批評制度嗎?看上下文他說的都是我個人行爲。包括我數了幾次數。一看就是我剛在版上做過的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19:00
你內文就沒說是制度呀,那是你後來補充的呀,小組板都解釋不能事後修正了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19:00
開宗明義就是批評制度。政檢有最大問題。呵呵。你別釣了你先去把本版往上數3-2有關的檢舉舉出一個,不是個體互罵而是一方在批評制度的。最近10篇,舉出一個來就行。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21:00
喔政檢,那後面的板主??更何況你前面講到政檢+後面的板主不就講我了嗎…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5-24 10:22:00
???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5-24 10:26:00
好啦,等你去申訴吧客觀群體要件=政檢+板主貶義詞=無恥至於你事後補充的文字我就不討論了,那又不再文內。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05-26 09:46:00
維持原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