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板務建議文管理辦法
1.板務(主板或檢舉板)之建議文,每ID每24hr內限發一篇,時間內超貼刪除
處理,違者處以水桶30天之處分。
2.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得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者(包括但不限於以建議文名義偷渡回覆非當事者之檢舉文予檢舉者/被
檢舉者之相關意見等),則違規者水桶60天並刪除,判定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
現象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
1.24小時制真的是惡法 跨日重算就好了 為啥要搞一個這麼麻煩的制度出來
板主自己也很難抓吧
2.有某個法律人建議了什麼很奇怪的監督制度4 5 6名參選人啥的
那思想太先進我看不太懂在講啥
不過要監督板主第三章是否濫權 倒是可以透過廢除6-2惡法
透過建議文 讓大家可以公開討論案情是否合理合法
算是類陪審團制度 正在審理中的第三章案件 板友可以公開討論案情
板主也可以適時修正 對於罵人的詞 是否具有貶抑性
看看普羅大眾的看法如何 而不是三個人說了算
這樣既可以保有板主審案的獨立自主性
又可以傾聽民意 讓板友更有參與感
粗暴的偷渡意見 大可不必
我們大家侯侯R蔣 公開討論 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