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ID:icros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Z-1iTx5
三、要求重審理由
1.版主已然允許檢舉者援引法律判決和萌典,“爛人”“蠢”都是萌典條目
又引入自由心証條款隨意推翻,那就直接完全心証就完了,何必增加檢舉者無效工作量
使用者(人)爛就是人格全面否定性的攻擊,蠢就是個人生理缺陷性攻擊。在華人語境
兩岸四地必然認爲是言論上的人身攻擊
以下為心証條款
(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2.z版主的言論,其實是根本不想管理第三章,只想推給法庭,那就請三位版主達成共識,要不要刪除
第三章,何必增加檢舉者煩惱
→ zeuswell: 上任前我都有說,除了一般版規外我給板友很大的推發文 02/28 23:24
→ zeuswell: 自由,但不代表板友不用替自己的內容負責。辱人者,在政 02/28 23:24
→ zeuswell: 黑判未達不代表到真實法院就沒事,而覺得受辱的一方真 02/28 23:24
→ zeuswell: 的無法忍受,那就建議走法律途徑。不會因為你不是中華 02/28 23:24
3. #1ZyuRjhw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6904173.A.AFA.html
一案中,“神經病”可以被水桶,本人實難理解罵我蠢,爲何卻不能水桶,言語惡毒程度難分伯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