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這是站規,版規與站規抵觸者無效。
版規4-4禁止板友在板上討論版務或給版主建議,
根本就是違法的事情。
之前我因為同樣的事情被版主水桶,
寄信申訴後板主這樣回我:
版主信箱也是板上的一部分,所以寄信討論就好了
...........大放狗屁。
看板具有公開討論的特性,你板主信箱能公開讓版眾發表意見嗎?
我能在版主信箱的信件下面推文嗎??
版主的公民素養竟然貧乏到連看板跟信箱的差別都無法區分,
到底還有什麼資格戀棧?
其實,能讓現在的版主群肆無忌憚的原因只有一個:
就是組務根本放空城Orz
本組組務已經懸缺很久了,根本沒有人能制衡這些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