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之前的說法是錯的!

作者: MUENFENG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0-12-07 17:45:24
有關網友 jimmyliu1217 針對我回推文中.
推 MUENFENG:他用機要費買童書,但不會有事.因為馬也拿去買胸罩. 12/07 14:47
→ MUENFENG:所以法官不敢判他.因為一個買童書,一個買胸罩.買童書有事 12/07 14:48
→ MUENFENG:買胸罩卻無罪. 這傳出去會被砲轟. 12/07 14:49
→ MUENFENG:喔對了 呂秀蓮還拿去買榨菜 但馬也拿去買狗糧 有得比 12/07 14:49
當中的指教, 我為我意思表達不清而導致誤解鄭重致歉!
說明:
1.雖然小弟從未提及馬的胸罩事件是國務機要費,但寫在一起會讓人誤以為是國務機要費.
然而這起胸罩事件是特別費, 感激 jimmyliu1217 大大的指正.
2.馬特別費事件出現的報銷費用其實不止胸罩, 還有女孩泳衣、小狗醫療費、馬女兒刷
卡單、狗糧開銷、女鞋、女性衛生用品、電視..等
小弟因貪圖便利僅寫胸罩,恐令人誤解,在此也跟眾網友致歉.
3.馬特別費出現胸罩、女孩泳衣、美國刷卡單等(對不起,請版友原諒我又忍不住省略0_0),
經法官認為馬無犯意,且適用大水庫理論. 此乃余文擅自拿發票核銷. 因此無罪.
雖不知擅自拿發票為何會連長官的女兒刷卡單都有. 但無罪已是既定事實.
小弟因貪圖省字沒有將判決書全文寫出, 此乃大不敬之罪, 在古時是必須坐斬.
感謝版主給予更新機會.
4.小弟雖不知此回文跟造謠有何關係? 因為特別費出現胸罩、泳衣、馬女兒刷卡單.....
(恕省略)是事實, 但既然有板友提出抗議,小弟基於政黑板和諧還是甘願認錯.
日後務必會交代詳細, 闡明特別費並不止胸罩,還有女泳衣、美國刷卡單、狗糧、女鞋
衛生棉、狗醫療費、電視等物,並強調無罪定讞。
絕不敢以胸罩省略之,亦不敢省略"特別費"三字,更務必提及余烈士之壯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0-02-07 17:47:00
寫得很好,道歉又反諷倒打一把,不愧是小網友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0-02-07 17:49:00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10-02-07 17:51:00
寫這麼多 都重複的 呵呵
作者: weikywu   2010-02-07 17:51:00
支持你~ 好樣的~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職卑 權輕位賤)   2010-02-07 17:54:00
你的第1點已經告訴你為什麼與事實不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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