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所以又是不可提的八年遺毒,當時的環保署長是誰阿?
未環評先營運14年 墾丁悠活麗緻 勒令停業
作者: 侯俐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侯俐安╱台北報導】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開張十四年,竟然未經環評先營運,直到今年四月八日才向環保署送
出環境影響說明書!因未環評先經營已違反《環評法》,環保署將開罰卅至一五○萬元,
並轉請內政部命悠活停止開發行為、廢止旅館執照,並追繳不法利得粗估約二至三億元。
環保署長沈世宏形容此案,「有如美麗灣翻版,只是被發現的比較晚」;悠活董事長曾忠
信喊冤,表示將聲請國賠。
悠活麗緻渡假村位在墾丁國家公園,是電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男主角蘇瑞吉學習游
泳的地方,導演李安拍攝團隊四年前赴墾丁勘景時,近百人劇組曾多次入住。全村分為一
至六區,八十八年全區興建完成,取得集合住宅使用執照後開始經營旅館。
墾管處在九十五年令其就地合法,核發悠活第一、二區旅館執照,九十七年函問環保署悠
活需不需要環評?環保署回答「要做環評」後再無下文。其中,屏東縣政府曾在九十六、
一○一年兩度以擅自擴大旅館業務為由,開罰悠活總計十萬元。
由於悠活三至六區至今仍未獲旅館使用執照,墾管處要求悠活提出環說書走完程序,並在
四月八日送達環保署,此時才驚覺這份環說書,根本遲來了十四年。環保署綜計處科長俞
振海說明,依《環評法》國家公園內開發案若超過一公頃就要環評,悠活全區總計一點五
公頃,住宿房四一○間、可容納一千一百名旅客。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說,將轉請墾管處命其停止開發行為,即下令悠活停止旅館目前對
外一切營業及增擴建與開發行為,並開罰卅至一五○萬;至於是否拆除則由墾管處、屏東
縣府認定。
此外,環保署也將依行政罰法追繳自九十五年二月五日(行政罰法施行日)至今不法利得
,督察總隊昨晚至截稿前仍在核算,粗估約二至三億。
「勒令停工?我們被墾管處耍著玩,沒告他們國賠就不錯了!」悠活董事長曾忠信昨天氣
憤指出,民國五十年買下這塊地後陸續編定為丙種、乙種建築用地,墾管處未正面表列「
禁止」經營旅館,興建後經行政訴願才取得執照,原以為只要跑完法定程序即可,未料竟
須停止營業,「四百名員工將失業,乾脆就把我們拆掉吧!」
墾管處技正張芳維表示,收到公文後,預計一個月內要求悠活麗緻停止營運。俞振海表示
,如環評通過才可營運,若未通過,則永遠不得營運。
http://ppt.cc/8t9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