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認為啦 台灣的刑法刑度普遍都過輕了
酒駕七年 太輕 美國日本可以判15年
加塑化劑14個月 太輕 共匪加三聚氫氨會判死刑
詐騙五年 太輕 共匪可以判無期
就我的想法 台灣刑法的刑度都應該 普遍提高
酒駕判10年怕跟殺人一樣重嗎? 那把殺人罪也順便提高到15~20年起跳吧
說老實話 殺人判10年我也覺得太輕
一堆窮凶惡極的還可以逃過死刑&無期 還有廢死的垃圾會替殺人犯撐腰的
現在許多法律的刑度 都是古早時代國人平均壽命還不高的時代訂的
但是現在國人平均壽命已經大幅增長 顯然刑度已經過輕、不合時宜
尤其如果再對比國外的法例 更是輕得離譜 不符潮流了
殺人罪應該加重 酒駕肇事應該加重 食品加毒物應該加重 詐騙應該加重.....等
台灣刑法的刑度應該普遍性 全面性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