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修法烏龍…教授除罪 竟要司法機關擴大解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3-06-05 09:43:54
修法烏龍…教授除罪 竟要司法機關擴大解釋
【聯合報╱記者陳洛薇、陳乃綾、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3.06.05 04:57 am
立法院倉促修法擺烏龍,原本要為教授、民代特別費除罪化,卻漏列大學教授。行政、立
法部門昨天互踢皮球,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經與學者專家研議後認為,行政院不需要
提「覆議」、立法院也不用提「復議」或「再修法」,只要由司法機關提出「法律解釋」
,就可解決問題。
國民黨團的「補破網」新招,是今天由立委謝國樑邀法律學者及專家提出解套方法,建議
司法機關擴大解釋,將大學教授視同學術研究人員,以填補修法漏洞。
國民黨的「解套」新招,法務部不領情。法務部昨天指出,會計法的主管機關是主計總處
,法務部不能越俎代庖擅自解釋。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以目前的立法條文,除罪的範圍僅及於大專院校的職員及系
主任、副校長等兼任行政職務的教授,不包括未兼行政職的教授。
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依大法官一三七號解釋,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效力,對於檢察官
的偵辦和法官的審判沒有絕對約束力,僅能當參考。
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昨晚表示,原本朝野協商時,是以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蔡正元、林世
嘉等人的版本討論,孰料立院議事人員在繕打條文時漏了一個「教」字。
林鴻池說,立院的修法意旨寫得很清楚,司法機關及相關單位應可參酌修法意旨做適法性
的解釋。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但是
立法院本會期已於上周五結束,而且三讀通過的條文法案已送出,總統府昨天已經收到咨
文,立法院已無復議空間,只能由行政院提覆議,但行政院昨重申不會提覆議。
【2013/06/05 聯合報】@ http://udn.com/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7943924.shtml#ixzz2VIlN4Qlv
幹你娘垃圾立委 這麼明顯的錯誤 這麼難看的立法還要凹
喝花酒的可以放出來已經狠爛了 差一個字改回來很難嗎? 幹 立委都是下三爛
擺明了就是放給他爛 就是一副「法案就過了 不然要怎樣」嘛 偷吃都不擦嘴了
大家罵再大聲也沒屁用 這些立委無恥!無恥!大家看到立委應該對他們吐口水 髒啊
豬仔立委 人渣立委
喝花酒可以放出來 教授還是要去關
你他媽我真的開始有點相信阿扁國務機要費應該要無罪了
幹你娘立委都是垃圾 幹 立委全家死一死 幹你娘 立委全部該下18層地獄 幹
作者: jokem (紅包)   2013-06-05 09:45:00
烏龍? 我反正信了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3-06-05 09:46:00
這些立委很多都幹了N屆了 烏龍? 放屁啦 而且大家都開罵了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3-06-05 09:47:00
竟然還敢繼續凹 就是擺明不想改回去 無恥下賤到一種極致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3-06-05 11:25:00
教授就了不起喔?本來大家都是用叫獸來稱呼的,自從柯之後,台灣教授又了不起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3-06-05 11:26:00
似乎教授都是在默默做研究的,奇怪,這跟以前八卦版的教授差很多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13-06-05 11:33:00
教授的確沒什麼呀..跟喝花酒還被眾人營救的顏xx相比..真遜
作者: fgkor123 (n(N))   2013-06-05 14:33:00
教授沒啥了不起部過要看跟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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