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3-06-07 16:08:01看了5月號商周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Article.aspx?id=50502&path=e
有興趣的可以去翻這篇
不然就是要訂戶
三篇公文
前兩篇上面的網址就有了
第三篇公文講的是包裝食品售予食品工廠或餐飲業者加工時 包裝上不需標示中文
這樣可以瞞過不懂英文/日文或是其他語言的食品稽查員和自家員工...
除了第一篇立法院也要負責以外,
其他都是當時衛生署幹的好事....
這篇文章沒亂講的話
DPP還有臉出還喊"政府本來就要負起把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