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派遣上限,勞委會主張取消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6-14 14:06:32
來源: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614002073&cid=1206
內文:
2013-06-14 08:07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企業進用派遣人員限制可望大鬆綁!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13)日透露,勞委會過去主張
應限制企業雇用派遣人員上限,但他認為,完全不必設限,以提供企業更大的用人彈性。
換言之,未來企業百分百使用派遣員工將不是夢。
 至於勞團強烈質疑此舉將導致正職員工全數被取代。潘世偉說,台灣社會勞資不對等、
工會力量也不強,就算限制派遣比例也沒效,不如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要企業負連
帶責任,並明訂派遣業改採登記許可制,要求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企業反而更
可能會少用派遣員工。
 現行派遣業並沒明確法律規範,只能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但派遣人員同時與派遣公司
與要派企業有聘僱關係,勞基法無法提供完整保障。因此,在前主委王如玄時代,勞委會
曾表示要在勞基法中增訂派遣專章,但多年沒有進展。
 潘世偉昨日說,將改採單獨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近期送勞委會法規會審查。
 過去,在派遣專章草案裡,勞委會主張,企業進用派遣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員工的3%
,經勞資會議同意,不得超過5%,經工會同意,最多不超過20%。
 但潘世偉認為這些限制「反而可能讓企業一定用到上限」,派遣濫用更嚴重,在派遣勞
工保護法草案裡主張完全取消,企業可以全部使用派遣人員。
 但潘世偉也說,派遣勞工保護法將增加要派企業的責任,希望大幅提高企業用人彈性之
餘,也增加用人單位成本,並要求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明訂要派公司與派遣公
司都是派遣人員共同雇主,一旦未盡保護之責都要罰,希望藉「前寬後嚴」的作法達到「
以價制量」的目標。
 不過,在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內,除「完全取消派遣比例」外,也還保留派遣比例限制
,以及「將定期契約、外勞、派遣工全數納入派遣人員比例內計算」,三案併陳,供勞委
會法規會審查,一旦勞團強烈抗議,「還有討論轉圜空間」。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
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心得: 馬囧 能不能把這個 笨蛋(我真的很想用智障這個字)踢掉阿?
還你是遵從馬囧的意思?你說要把派遣跟正職 同工同酬 這是好的
那我請問你 你同工同酬的話 那你增加派遣的用意在哪裡?節省人力成本?
還是避稅(勞工健保) 政府 不是一直在推行稅負公平嗎? 你這樣不是自打嘴巴?
還是 今天我不需要你了 我就隨時可以把你踢掉?那請問 派遣保障在哪?
(我在想應該會跟日本一樣 你是某人力資源的公司派遣 然後去A公司支援 等到A公司
忙完後 就把你踢掉 換去支援B公司)
有沒有專家可以解釋一下 為啥取消派遣上限會讓派遣員工變少?
一句話送給馬囧: 不怕神一般的敵人 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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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6-14 14:09:00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13:00
派遣就是有需要才上工 沒需要就不使用 所以對企業來說可以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13:00
說實在看到這樣我覺得反對者才是資方打手,整天要把實際上早就存在60年的派遣給無法化讓政府無法可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14:00
相對的 派遣工合約一到想走就可以走 除非一家公司的業務都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14:00
污名化派遣不可能讓派遣不再出現,因為派遣早就存在60年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15:00
能完全使用派遣工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15:00
現在光是要求派遣法制化就是一堆xx跟著資方一起反對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18:00
那堆xx真是幫忙打壓派遣勞工不遺餘力啊... 到底是誰跟勞方站在一起?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24:00
你應徵職缺一樣的正職工 A公司給35k B公司給38k 請問這3k你怎樣負擔?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25:00
另外 年資是指退休金的問題嗎? 還是你認為派遣工也應該有年資的加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30:00
派遣公司不是你想提早解約就可以的... 你知道雇用契約會載明期限嗎?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6-14 14:30:00
年資加薪 要用 人力派遣呢? 還是雇用方派遣?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32:00
在業績至上的時代還在想年資啊.. 跟日本接軌是在於台灣從0轉為有制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4:33:00
我說的是 資方突然要提早解約 一樣要付出違約的代價可不是像你前面講的 什麼突然精簡人力 雇正職會花代價不是正職就沒有代價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33:00
日本是從終身僱用造成生產力差所以引進派遣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34:00
事實上造成派遣制度黑掉的原因反而是台灣人自己對待派遣的黑心心態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6-14 14:35:00
那日本變成派遣 有比較好嗎= =?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36:00
不然為何過往60年來派遣一直存在但是只有這幾年才開始吵派遣?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37:00
日本現在是上不上下不下,終身僱用老賊未死反而要引進派遣現在只是把過去黑心對待的派遣制度法制化就那麼慘烈?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6-14 14:39:00
再說一次,派遣已經在台灣存在六十多年了現在只是把過去沒做的事給做完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3-06-14 15:15:00
問題是很多制度到了台灣一定變爛...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3-06-14 15:16:00
再加上台灣的勞工權利真的很低下所以這種制度一定要反對到底是真的話說回來 台灣勞工的選票有900萬左右 為何現在沒有一個政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3-06-14 15:17:00
黨去開展這900萬勞工的票源呢?
作者: id2007 (無尾熊)   2013-06-14 15:23:00
689:力挺資委會~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5:30:00
派遣不可能禁止 不如儘快明文將應當保障派遣勞工的法條訂好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3-06-14 15:37:00
看完這新聞,資委會已經進化成奴委會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3-06-14 15:38:00
在保障派遣勞工法條訂好以前,應該禁止派遣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2013-06-14 16:31:00
我不反對派遣 但真的很希望薪資福利能增加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14 16:33:00
薪資福利要增加 那得跟老闆說 政府過度干預民間投資資金運用比例 那就變成極權國家了 這真的是各位想要的嗎?
作者: angel510 (時間的演奏家)   2013-06-14 17:19:00
完全取消派遣比例真是德政,大家要支持阿
作者: tychiou (中川ty)   2013-06-14 20:33:00
勞委會真是胡作非為 習近平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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