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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30614002073&cid=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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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08:07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企業進用派遣人員限制可望大鬆綁!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13)日透露,勞委會過去主張
應限制企業雇用派遣人員上限,但他認為,完全不必設限,以提供企業更大的用人彈性。
換言之,未來企業百分百使用派遣員工將不是夢。
至於勞團強烈質疑此舉將導致正職員工全數被取代。潘世偉說,台灣社會勞資不對等、
工會力量也不強,就算限制派遣比例也沒效,不如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要企業負連
帶責任,並明訂派遣業改採登記許可制,要求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企業反而更
可能會少用派遣員工。
現行派遣業並沒明確法律規範,只能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但派遣人員同時與派遣公司
與要派企業有聘僱關係,勞基法無法提供完整保障。因此,在前主委王如玄時代,勞委會
曾表示要在勞基法中增訂派遣專章,但多年沒有進展。
潘世偉昨日說,將改採單獨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近期送勞委會法規會審查。
過去,在派遣專章草案裡,勞委會主張,企業進用派遣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員工的3%
,經勞資會議同意,不得超過5%,經工會同意,最多不超過20%。
但潘世偉認為這些限制「反而可能讓企業一定用到上限」,派遣濫用更嚴重,在派遣勞
工保護法草案裡主張完全取消,企業可以全部使用派遣人員。
但潘世偉也說,派遣勞工保護法將增加要派企業的責任,希望大幅提高企業用人彈性之
餘,也增加用人單位成本,並要求派遣員工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明訂要派公司與派遣公
司都是派遣人員共同雇主,一旦未盡保護之責都要罰,希望藉「前寬後嚴」的作法達到「
以價制量」的目標。
不過,在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內,除「完全取消派遣比例」外,也還保留派遣比例限制
,以及「將定期契約、外勞、派遣工全數納入派遣人員比例內計算」,三案併陳,供勞委
會法規會審查,一旦勞團強烈抗議,「還有討論轉圜空間」。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
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心得: 馬囧 能不能把這個 笨蛋(我真的很想用智障這個字)踢掉阿?
還你是遵從馬囧的意思?你說要把派遣跟正職 同工同酬 這是好的
那我請問你 你同工同酬的話 那你增加派遣的用意在哪裡?節省人力成本?
還是避稅(勞工健保) 政府 不是一直在推行稅負公平嗎? 你這樣不是自打嘴巴?
還是 今天我不需要你了 我就隨時可以把你踢掉?那請問 派遣保障在哪?
(我在想應該會跟日本一樣 你是某人力資源的公司派遣 然後去A公司支援 等到A公司
忙完後 就把你踢掉 換去支援B公司)
有沒有專家可以解釋一下 為啥取消派遣上限會讓派遣員工變少?
一句話送給馬囧: 不怕神一般的敵人 只怕豬一般的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