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 我開始懷疑曾經一度和小夫有合作關係的卡神楊小姐 是不是因為她易出包
所以小夫後來就切割和她的關係了???
職業運動不存在義務經紀人這名詞 職業運動中 經紀人有權代表你做需經你同意後的事
ex簽經紀合約 洽談經紀約 代表你發表意見 甚至如果你的職業比賽需要跑東跑西
經紀人都必打點 運動員只要負責比賽而已
但也因此 運動員必需支持薪水給經紀人 因為二者間是僱主和受僱者的關係
這點 謝淑薇最清楚 一個打到網壇4大公開賽的職業運動員 不可能不知道何謂經紀人
至於楊小姐.....我只能說 幫忙她開記者會的巿議員也衝過頭了 想要打蛇隨棍上???
自稱義務經紀人....這下就變成 這二人一搭一唱在消費謝淑薇了
馬英九命不好嗎???每次他遇到什麼事時 牛棚都有closer出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