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埔農地拆屋不會引發共鳴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3-07-20 01:36:31
推 pipsqueak002:M大你誤會了,第一段是引用,不是我的看法,但是會 07/20 01:25
→ pipsqueak002:會讓我考慮到我第二段詢問的問題 07/20 01:25
→ pipsqueak002:不過你的解釋我是理解的 07/20 01:26
....我想你還是沒搞懂。
「財團」是一個社會給予的負面稱號,但是這個稱號不可能、也不應該造成國家對
於該人物(法人)的差別待遇,說更難聽點,根本不應該把這列為考量。特別是這種
考量基本上完全基於一種道德上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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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是私人企業或財團希望政府協助徵收土地,政府是否仍然可以合法徵收?
因為這部分我不確定是屬於第三條內的哪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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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問題置換一下主詞,就可以看出你的推論是不是建立在一種嘗試歧視特定對象的
作法了:
如果不是私人企業或者財團,而由地主、「一般老百姓」向國家提出請
求,希望協助徵收土地,請問政府是否可以進行合法徵收?
請仔細想清楚這兩者你是不是因為道德因素給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3-07-20 01:38:00
推m大,邏輯清楚的文看了就舒爽~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3-07-20 01:41:00
財團 vs 企業家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3-07-20 01:42:00
財團號航母出動!!!!!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48:00
不管是財團還是企業家,他們一樣是台灣的公民一樣是台灣的公司,政府能給的規定法律都是一樣的,不能給予特別待遇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紀錄保持者)   2013-07-20 01:49:00
所以M大你的意思是,政府徵收土地單純只依據是否能合理使用徵收的土地為依據,而不受外來因素影響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0:00
依法規而定,法規中會限制公司有某些問題不得徵收但是政府在辦理時,"不能因為你私德有問題就判斷你一定不得用偏見來考量"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2:00
而且更簡單說,為何這件事是土匪?.土匪的定義為何?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4:00
這件事中,四件中,只有一件是拆到牆,其他全部拆違建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54:00
如果被害者/加害者希望判死刑/無罪 政府是否可以依法判決?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5:00
全部都是強佔地的土匪,這對地方來說才是正義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6:00
真的要說大埔完全就是台南鐵路翻版,只是執政黨不一樣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7-20 01:57:00
反對對象也就完全反過來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57:00
再講得更明點,受外來影響合不合法;如果合法,有什麼不可?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7-20 01:58:00
如果不合法,那又怎麼會有受哪條哪項規範的問題?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7-31 01:24:00
反對對象也就完全反過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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