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分析一下這種所謂當官的做不好怪選民的現象
這種狀況要發生 必須有兩個前提
1.該政治人物選上
2.該政治人物做不好
而1的優先順序大於2 就是要先滿足1才有2的可能
而[1.選上]的決定權在於選民 [2.做不好]則取決於該人物
因此上一篇的作者主張[2.做不好]發生時 是該人物自己的行為
非選民能控制有其道理
但這種論點卻忽視了是[選民]先決定了[1.選上]
才給了該人物[2.做不好]的機會
而根據本版近年風氣及該篇文章推文
在本版有許多人的邏輯是[給另外一黨(DPP)選上會做得更好嗎?]
言下之意 這些人假定了給DPP選上必然做不好
這是一種推測 說穿了就是猜 也僅僅是猜而已
而因為先猜了 自行在心中決定了某黨必然做不好
投給了另一黨 也就是說在這些人心目中 這個黨應該要做的比其他任何黨都好
這 也是一種猜
現在發現[2.做不好]發生了 但不願意改變自己的猜測
堅信本黨雖然做不好 但另一黨更加不好 對兩個黨的猜測仍未改變
所以不想給另外的黨機會先達成[1.選上]以看看他們是否會發生[2.做不好]
但又不願意為已經發生的[2.做不好]負責 認為這全都是該政治人物自己的問題
也就是說這件事發生必須滿足多項條件
1.該選民堅持只給某個黨[選上]的機會
2.該選民篤定的猜測其他黨必然執政會做不好
3.該選民所支持的政黨或政治人物出現問題時 為政治人物應自負之責任
4.該選民直接假設另一黨若執政做不好時 其選民亦會被批評為無意義爭執
5.該選民相信自己總是會做出智慧的選擇 當發生此選擇造成不良後果時
應為此選擇項目或其他候選項目之錯誤 絕非選擇者之錯誤
滿足以上幾項之後 就會發生這種投的人做不好 卻認為投票者不應負責的奇妙心態了
P.S 我去年投宋楚瑜跟親民黨 我會為我的選擇負責 對於其他政黨或政治人物之批評
則與我無關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