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一堆人拿的護身符是憲法第九條規定,
「現役軍人必須由軍法審判。」
來當擋箭牌。
問題是憲法只規定必須由軍法審判,
沒規定要由軍檢偵辦啊!
國防部拒絕讓第三方介入偵辦調查的法源依據到底是哪一條?
究竟讓第三方介入偵辦調查會違反哪一條法案?
為何讓第三方介入會導致法治秩序崩盤到退回人治社會?
有沒有人能解釋一下?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3-07-26 14:44:00
原來你能解釋憲法 了不起
作者:
yevvi (yevvi)
2013-07-26 14:45:00憲法第九條不是講這個吧....
冷小緯你去讀一下釋字第 436 號吧 裡面也有講到第九條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3-07-26 14:49:00
哪需要讀 自己解釋就好 比大法官還威呢
釋字第 436 號是說軍事審判是否違憲,還是沒有禁止其他
單位介入偵辦。大不了把調查完的證據交給軍事法庭審判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7-26 14:53:00偵辦案件須遵守審判權規屬... 不是愛怎樣插手都可以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7-26 14:53:00問題你用憲法九來講是討不到好處的, 因為洪員是現役軍人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7-26 14:54:00拿憲法第九條來說嘴只是再次確認洪員非一般人民須受軍法
偵辦是找證據,審判是看證據作判斷,兩件不一樣的事。
這沒有法源依據怎麼能夠說服人呢?這才是人治社會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7-26 14:55:00那管轄是軍法, 你要用一般法律界定的檢察官去偵辦??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26 14:55:00我記得案件的繫屬根審判法院是有關的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7-26 14:57:00此例一開那以後平民酒醉駕車可以由軍檢起訴給法庭辦嗎?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26 14:57:00審判權跟偵查權是連在一起的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26 14:59:00要讓地檢辦 向地院起訴比較合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