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治的挑戰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41:56
其實 我認為這個事件也算是一個對民主法治 尤其是法治的挑戰
首先 我想問 你認為以暴制暴 在該件事情本身 和對長遠 個別來說
是合適的處理方式嗎?
如果要以一種籠統的方式描述 或許這次的案子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形容:
發生了一個嚴重的大案
就法律所規範的該案的主管審理單位 卻因為某些原因 其審理有問題不被信任
但是如果硬性的交由所謂可信任的其他單位審理 就有違法問題
如果想要藉由體制內的 修法的方式 那只會影響到未來案件 對該案影響不到
但是破壞體制破壞法治的行為是一個危險的動作
他宣告體制的崩潰 一個先例的存在 未來就可能發生更多的案例
在維護體制維護法治 和 給該案一個公道之間
你會怎麼做?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4 13:44:00
洪案要一個公道 只剩違反體制了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3-08-04 13:45:00
其實憲法僅說非現役軍人不受軍法"審判"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3-08-04 13:46:00
並沒有說不可以由一般司法機關"偵查"很多法律系教授甚至前司法院院長都出來說過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3-08-04 13:47:00
這次真要有公道 體制內已經不可能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47:00
那是法律部份 不是體制部份 所以我是用很籠統的描述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48:00
否則今天在高雄發生案子 中央政府任意交付桃園地檢署審理體制上怎麼辦? 法律並沒有違法喔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49:00
更細節的說 桃檢也已經介入給了部份調查報告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3-08-04 13:49:00
樓上你說的是土地管轄,但是這案件沒有土地管轄的問題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3-08-04 13:50:00
因為桃園可以由桃儉辦,根本不用要由屏儉辦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50:00
你在想一想 這不是土地管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51:00
既然可以給屏檢辦 總統突然沒特殊理由就說給桃檢辦那以後發生案子怎麼辦?屏檢是第一時間衝去現場處理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3-08-04 13:52:00
雖這是結果論,不過如果一開始桃儉辦,民怨縱有會小很多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52:00
還是等兩天看會不會交給別人處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53:00
我希望你知道你在說什麼 如果你已經出來工作過一段時間的話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3-08-04 13:57:00
我的確是當過兵也工作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4 13:57:00
那你應該再想清楚一點你在說什麼 如果類似事情發生在你公司
作者: yrzorz (金城霖)   2013-08-04 18:09:00
法律一定是對的?不合理不能改?只能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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