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某個板的東西真的是蠢到無藥可醫了
適用一般刑法 海陸空刑法 還是宇宙刑法什麼的 根本就都不重要
重點是 沒有物證 你是要法官定什麼罪?
早從桃檢報告出來的那刻 就已經註定物證是甚麼樣子了
是以 洪案沒有真相這點是早就可以預見的
之前沒有 現在沒有 以後也一樣不會有
而依循物證與判決結果而來的刑責
在物證不變 判決機關更有人權概念的情況下
只有變輕的份
這樣解釋懂了嗎? 以為換機關審理之後能以重罪制裁你們想像中的罪人
或真相會像科男裡演的一樣大白的白癡們ZZZZZ
但這些只對你們這些白癡重要而已 根本就不是重點
真正的重點是 修法使的全案進入普通司法程序
能夠保障以後的國軍弟兄
這才是本案最大的意義之所在
還在妄想制裁? 還在妄想真相? 該吃藥了你們
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