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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洪家人勇於憑證據面對真相!◎文/陳泰源
《洪仲丘事件》,從「證據」來看,怎麼看都是個「意外」。
與其說政府、國防部不願意面對真相,洪家人也不敢面對真相!……↓
從證據、事實、洪當兵的同袍爆料內容等等,
洪仲丘在一個講究團體、領導統御的軍中,
不斷展現「一個人的正義」,同時洪自己也不斷出包再出包!
被違法關禁閉,在軍中是可預期到、可理解的。
洪在服兵役期間,
在自己的臉書公開發表「軍中是屁」、「人生不能是迷彩」等言論,
這是不是「一個人的正義」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絕對是「不長眼」。
如果要我相信《大兵日記》是滅證!
就一定要附帶相信洪在《大兵日記》,
寫了長達半年份的「抨擊、抱怨軍中」等內容。
這是不是「一個人的正義」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絕對是「不長眼」。
洪仲丘曾表達不想揹值星,
在一個只能講「報告,是!」的軍中,
理由再正當,都是「不應該、不被允許」,
還容得下一個下士說「不,我有理由」?
洪仲丘竄改體測紀錄,他有多正義?
要不是洪乞憐說他以後想考公職,拜託長官不要給他留下違法紀錄,
加上542旅高層長官也不希望自己單位出了個移送法辦的紀錄,
因而手下留情改罰勤7天,
否則當時原本連上要將洪以"偽造公文"移送。
洪有感恩嗎?沒有,繼續砲打軍中,繼續出包。
人都要退伍了,洪還在離營座談會的「公開場合」講軍中壞話,
是不是「一個人的正義」我不知道,但又是再一次「不長眼」的證明,
長官們針對之前「竄改體測紀錄」這件事情,已對洪網開一面,
結果洪竟然恩將仇報,是誰都忍無可忍。
洪仲丘在最後收假回營,
攜帶照相功能手機、MP3,這是哪門子的正義?
這根本就是挑釁,不把軍紀放在眼裡!
因為洪知道,
1.他再不用一個禮拜就退伍,就算要關禁閉,體檢報告照正常程序至少要拖超過一個禮拜
以上,所以他不怕。
2.就算體檢報告可以提前出爐,他知道自己因為過太爽,體重從60公斤飆升到98公斤,
BMI值達33,所以也不可能符合關禁閉的條件。
3.因為他是下士,他不是兵,洪自認他再怎麼樣拿翹,都還是不能違法關他禁閉,了不起
罰勤到退伍。
難怪副旅長何江忠會嗆連長「你不關洪,我就關你!」
因為不教訓洪,長官顏面何在?軍威如何鞏固?如何帶兵?
是洪逼著長官們一定要關他的。
洪母說洪仲丘有講過自己和連上的長官處不好,
洪母是鼓勵洪仲丘持續跟長官作對?還是要洪仲丘以和為貴?明哲保身?
洪在服役即將退伍,如果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天大爆料,
相信依洪的個性,一定也會跟洪爸媽姊透露,
但新聞炒一個月了,
我還是聽不到洪爸媽姊有說過「洪仲丘曾經告訴我軍中有什麼違法不可告人的天大秘密。
」
既然沒有什麼驚人內幕,滿腹牢騷怨言才是真的。
除非今天戒護士陳毅勳說:「我就是要渴死你!」,
但他卻說:「又要喝水,耍我啊!?」
除非今天副旅長何江忠說:「不把洪關到死,我就關死你」,
但他卻說「不把洪送去關禁閉,我就關你!」。
除非今天前國防部長高華柱爆料說「有人要洪仲丘死。」,
但他卻說「有人交代要好好照顧洪仲丘。」
為了通告費樂於曝光的同期禁閉生C先生,有說過「陳毅勳就是要整死洪」嗎?
但他卻只說「陳毅勳收假回來,訓練更加重了。」
以上這些話語,如何證明長官們想要洪死?
既然沒有證據顯示要洪死,
當然找不到殺害洪的動機,當然就是「純粹的意外」,
捕風捉影的媒體又如何判斷「高層在設停損點」、「無法向上延燒」、「抓小放大」?
當過兵的都知道,可以整人,但不可玩到死,
長官其實比阿兵哥更怕阿兵哥出事。
操練洪的影帶曝光了,「有當過兵的」請告訴我,
那樣的操練,叫做凌虐嗎?叫做集體虐殺嗎?
有綁在樹幹上圍毆嗎?有叫洪走蛙人「天堂路」嗎?
媒體記者敢拿國外阿兵哥遭凌虐的影片來比較比較嗎?
如果那樣的操練程度就叫做「凌虐」,
那國防部、陸海空軍都廢掉算了,何須打仗?
也請洪家人不要一直批評持不同觀點的人沒有同理心,
不要將自己躲在「同理心」的盾牌裡配合政客行鬥爭之實。
拜託!誰家沒死過人?誰不曾體會過失去親人的痛苦?
總統去告別式現場表達哀悼致意,竟然還要被嗆「爬進來」?
跟受害者家屬握個手,還要被拒絕?
滿口媒體語言的洪姐,還真會配合演戲。
我是深綠挺扁無罪釋放的人,
我都覺得,人又不是馬英九殺的,何必反應too much?
不過,馬統也休想得到我的同情!
因為民粹壓力,讓「死亡證明」連三改!
從「意外」到「他為」到「他殺」,
這份《死亡證明》已不配叫做「證據」,只能說是民粹下的產物。
如果馬統、司法單位因為這份「連3改」的《死亡證明》,而無直接證據,
就要把陳毅勳戒護士或是其他相關人等從「過失致死」改為「蓄意謀殺」,
保證軍紀潰散,軍心動盪,馬統也別再當什麼三軍統帥了!
陸、海、空軍,再也沒人會心服馬、口服馬!一點擔當、抗壓性都沒有!
早期的「舔耳案」,近期的「媽媽嘴」,哪個不是媒體自己在掰故事?
事實真相出來了,發現是誤會,媒體也不用負責,更不用道歉,
但被汙衊的過的人呢?傷害永遠存在。
筆者知道,我在這樣的氛圍寫這樣的文章,還敢具名,簡直白目!
我承認!但別忘記了!
我是活在自由的社會,我都要有勇氣寫這篇文章,
還好我不是在軍中,我也不是在軍中不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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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深綠的陳泰源都認為洪案吵過頭了
卻還有一大堆吱吱在為洪家搖旗吶喊
好像是巴不得洪仲丘最好是被凌虐致死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