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立法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47:59
前面有在一些推文跟部份版友討論過
想獨立一篇討論這個問題 想聽聽各位的看法
就最近幾年來的立法院表現讓我們看到
立法委員對於立法的素質顯然並不滿足我們的期望
更多的是過多的政治杯葛 不只宕延了有爭議性的議題
也明顯的阻擋了其他其實爭議相對小非常多 但是一樣重要的法律
經由某位版友的介紹 (抱歉我忘了是誰)
提到另一種 把立法決定權 和實際立法的細節分拆開來的方法
也就是藉由直接人民選出來的民代 來決定該立什麼法
但是法條怎麼立 由對實際狀況更清楚 也更具有法律素養的立法委員來建立
我憑自己的看法舉了一個例子
就像是動手術開刀
醫生告訴家屬這個病情的可能處理方式
然後由家屬和病患自己決定選擇哪種處方 甚至是否要開刀
最後實際的開刀交給醫師處理
可以想像的是 程序上 立法的過程將會更為繁複
但是 可以避免太過倉促的立法 或是 不夠嚴謹的法條的問題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是?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8-07 21:49:00
兩院制?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49:00
雖然我不太清楚實際的狀況 但是或許類似國民大會 和立委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0:00
國民大會成員直接民選 具有決定權立委類似技術官僚 專職實際立法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3:00
每個立法委員背後都有其代表的勢力團體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4:00
立法當然不可能完全按照某一想法去設計,必是經過妥協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5:00
就算找有法律素養的立委也一樣,誰又知道他們代表哪派的學者?最後就是一鍋大雜燴出爐,然後惹得各方抨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5:00
這點我同意 但是是程度上的問題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6:00
與其期待立法設計多麼嚴謹,不如做原則性的設計,由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1:57:00
司法、行政來做實務的操作準則,可能更適合台灣的實務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8:00
這是一種作法 不過問題就在於 如果立委定出來的法一開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1:59:00
就很離譜 後面實際操作再怎麼解釋也有限尤其是 現在的制度裡無法避免立法委員自肥的狀況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8-07 22:14:00
法條是立法委員助理在弄得.... 不必擔心 :)
作者: lne (我是++1￾ )   2013-08-07 22:16:00
看來外星人不了解我國立法院生態阿...法條是主管機關弄的立委助理只是把主管機關的法條東改西刪 搞出他們要的樣子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8-07 22:17:00
立院生態真的是助理用的法條,我就寫過運彩發行條例。XD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22:23:00
立院的問題在,立委為了選票,不惜浪費自己的幕僚及助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22:24:00
提出的建議跟法案,搞出了一堆"民粹為主"的法條然後司法院行政院施行後,立委再跳上台罵為什麼亂搞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25:00
是的 我就是希望能把這種民粹掛勾切開
作者: tsgd   2013-08-07 22:28:00
行不通的 只要民代紙張人民有最後修改權 一樣會面目全非
作者: tsgd   2013-08-07 22:29:00
主張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29:00
我是可以想像 最後會變成 民代和立法院對於法條的僵持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0:00
但是僵持或許好過倉促立法當民代在搶主席台的時候 立法院可以討論別的法律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0:00
再者,由專責委員擬法條 利益團體只是多個對象遊說 仍可運作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1:00
當然是可以 但是要遊說的人變多了 全部遊說成功的難度會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2:00
最主要是這個工作由行政院內部就有在提案了 立委則各有版本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2:00
提高 同時 立法委員跟民代切開 想像中風骨會略好一點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3:00
話說白了 賄絡空間更大 相對的,到時候法案成本就加在人民身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36:00
可是需要花在賄賂的錢不就更多了嗎?同時因為賄賂的人更多 所以露餡的機會也越大?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7:00
這有點捨本逐末 你提到的議事效率不彰 其實可以從兩個地方解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8:00
一個是廢除朝野協商 二是議長需合理正當行使警察權
作者: tsgd   2013-08-07 22:39:00
讓法案回歸委員會討論 再者,如果最後需進入表決議案 遭到不當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0:00
杯葛 國會議長必須動用警察權 讓議事能正常進行說難聽點 這幾年議會亂象 不就是尚書王這豬頭三縱容出來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1:00
這樣應該也是不錯 不過警察權的動用是很技巧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2:00
一不小心就會有被干政的可能性 分寸在混亂的年代很難拿捏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3:00
我不相信正當合理行使警察權 哪由得天玲玲那些人上大鎖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4:00
現在就是尚書王給藍綠這些豬頭三立委空間 才在那邊扭捏作戲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4:00
問題就在"正當合理"的分寸 在混亂的時候 有被濫用的疑慮
作者: tsgd   2013-08-07 22:45:00
臨會一場場加 架不見得打得頭破血流 但薪水倒是麥克麥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2:46:00
這是有關效率的問題 另外還有自肥的問題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8-07 22:47:00
原來這裡有立委助理(筆記)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22:53:00
四k可以去數字板搜尋助理,m的那篇很精彩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23:01:00
謝謝樓上這篇 這就是我想說的 "閃開 讓專業的來"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8-07 23:49:00
司法院提出的法案,很多也都是替代役草擬出來的到處都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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