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還在吵北市健保欠款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11 12:37:06
參考一下這篇吧,這是罵馬英九不該欠款的文章: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17994
其中指出馬英九/北市欠款的理由(藉口):
//引用開始
宣稱財源縮水 反指應修健保法
北市府指出,設籍台北市勞工共一四四萬人(包含眷屬),每年應付健保補助費廿二
億元,以健保局的計算基準,北市府卻要負擔三五八萬人(包含眷屬)的健保補助費
共五五億元,比設籍台北市的全部人口二六三萬人多得多。台北市政府主張健保法既
不盡公平,應盡速修法。
且台北市政府認為,一九九九年之前,營業稅尚未收歸國有,是由地方政府徵收,因
此過去勞保採用以投保單位(工作地點)為認定標準,是合乎公平的;簡單的說,若
一家企業的總公司設於台北市,在一九九九年之前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給台北市政府
,則台北市政府自然也應對其分佈於各地分公司的員工的勞工保險加以補助。但一九
九九年後,營業稅改屬國稅,北市府已收不到,卻仍須對企業的所有員工的健保加以
補助,已失之公平;且台北市的統籌分配款分配比例已在二○○○年調降,近年財源
共短少七百多億元,更無力支付這樣龐大的經費。
//引用結束
如上,可知道馬英九欠款是為了對抗營業稅收歸國有造成的財源短缺,善意來解釋甚
至可以視為是為市民省錢(當然,惡意解釋就是與中央對幹,不過高雄也在做同樣的
事)。而且很明顯的這是蓄意的積極行為,不但與其「施政能力」一點關係也沒有,
更可能視為有魄力(?)的表現。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11 12:45:00
其實問題在繳稅(費)不在工作地卻要該地政府負責這種鳥事,而且這也是朔及既往的雙重標準蠢命令(為何行政院所轄縣市之前依同理由所欠健保費都變成中央負責但是直轄市要自己負責)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11 12:48:00
那問題結論就很單純,健保局之前做的反省報告就已經說明"中央為了婊北市府才坐出這種讓健保破產"的大動作全額補助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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