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280元車資殺害運將 奧客判14.5年

作者: lemon0970 (毒蛇)   2013-08-12 17:25:41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蔡維琦18年前從中國來台依親
,已取得台灣身分證,101年12月間在南市搭計程車去打電玩,卻認為司機方明田載錯目
的地並嫌車資貴,與司機發生口角,蔡某拿美工刀刺殺司機頸部致死,台南地方法院判蔡
維琦14年6個月徒刑。
今年4月間,南檢偵結起訴時認為蔡嫌手段暴力、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建請法院判處適當
刑期,但並未具體求刑。
判決指出,蔡維琦(51歲)在南市善化區北勢洲橋疏浚作業管制站擔任夜間保全,平日會
到市區金華路、府前路一帶電玩店打電玩。
101年12月24日下午5時許,蔡在永康區忠孝路、小東路口攔搭方明田駕駛的計程車,告知
到「金華路」後把他叫醒,蔡嫌接著在車內打盹休息。
同日下午5點30分左右,蔡嫌醒來,發現計程車停在安平區育平二街與育平路口附近一處
工地旁,並非金華路,蔡要求方某載回金華路,否則不付車資280元,被方某拒絕。
兩人為此起爭執,蔡嫌拿美工刀片揮刺方明田頸部,致方某右側頸靜脈被切斷,終因低容
積性休克死亡。
蔡維琦殺人後把美工刀片丟在車內,下車逃離,搭另輛計程車回到永康住處清洗、丟棄血
衣。
當晚7點15分許,案發附近居民見方某的計程車持續閃爍大燈、覺得有異,報警到場,發
現方明田已氣絕身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8-12 17:31:00
都已經是新住民了還在扯中國人 繼續把票往外推吧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12 17:33:00
中國來的又不是人 看某族群對大陸新娘的態度就知道
作者: chrisstar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2013-08-12 17:34:00
之前不也有台男殺陸妻? 這時候又是怎生模樣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8-12 17:35:00
而且殺人罪是10年以上 判14.5年很輕?要不要乾脆叫綠委修法殺人罪一律無期或死刑?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3-08-12 21:58:00
樓上搞錯重點了,是中國人和外省人得加重其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8-12 23:44:00
對不起 偶錯了~ T.T
作者: yjn (小歪)   2013-08-13 07:19:00
是的,14.5年比起一條人命來,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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