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王金平聲明

作者: lovechou (素浪人 宮本武藏)   2013-09-11 10:40:28
王金平聲明  無關說、無違黨紀
2013年09月11日10:13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出席國民黨考紀會,
向考紀會遞交一份聲明,並向考記委員說明狀況,即離開黨中央。
以下是聲明全文
有關最高法院檢察署及主席認為金平涉及司法關說一事,金平特說明如下:
一、有鑒於檢察機關濫權上訴,以致案件拖延,當事人的名譽、家庭、工作等等皆因而毀
滅難以挽回。所謂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為解決檢察官濫權上訴之問題,立法院於審查今
(10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曾作成決議,建請法務部高檢署等相關單位,應就上訴情
形,定期向立法院提出改善專案報告。所以有關濫權上訴的問題,是立法院通案關切的議
案,並非針對個案。因為有此決議,本人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陳守煌檢察長
,是要提醒法務部及高檢署不要有濫權上訴的情形,沒有要求不要上訴,所以本人與曾部
長及陳檢察長的通話,僅是按此決議之提醒,並非所謂的司法關說。
二、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特偵組可偵查五院院長的部分只限於貪瀆案件
,本件不是貪瀆案件,特偵組並無調查權。再依法院組織法第111條第2款規定,最高法院
檢察署檢察總長的行政監督權限,僅限於監督該檢察署,對於其他機關,並沒有行政監督
權,亦即最高法院檢察署對立法院並無行政監督權。特偵組在未傳喚本人說明的情形下,
趁本人出國期間,片面召開記者會,指控本人的電話通話係屬關說之行政不法事件,最高
檢察總長既對立法院無調查權,又無行政監督權,何能認定金平打電話是行政不法?更何
況金平僅是依立法院之決議來提醒,並無不法可言,足見特偵組檢察官並未遵守上開法律
規定的分際,實屬濫權。
三、憲法第12 條保障人民的秘密通訊自由,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明定「偵查不公開
原則」,檢察官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的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
條也規定,監察通訊資料不得提供給其他機關或個人。無故洩漏或交付違法監察通訊所得
的資料,法律亦明文規定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我國已通過人權兩公約,保障人民
自由權利,本次特偵組提供監聽資料,顯然違法又違憲,對我國保障人民自由權利的努力
,更是造成莫大的傷害。依據「毒樹果實理論」,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能被採認,特
偵組知法犯法,有強入人罪之嫌,因此輿論迭有批評形同政治偵搜,對身為執政黨本黨的
名譽更是一大傷害。
四、對於檢察總長所率特偵組違法亂紀在先,踐踏法制,無權又越權的片面認定關說,造
成各界誤解,金平深表遺憾。金平從政以來,在國會之所作所為向來可受公評。身為本黨
的從政黨員,不論黨遇到多大的挑戰和險阻,金平始終與黨同舟共濟,不管本黨執政或在
野時,無時不為本黨著想,使黨的政策得以推動,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斷無損害黨之聲譽
。綜上,金平並無關說,也無違反黨之紀律,並未觸犯黨章,亦無「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
黨紀處分規程」所規定的違紀行為,尚請 明鑒。
!!!!!!!!!!!陳述人中國國民黨永久黨員 王金平!!!!!!!!!!!!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911/256990/1/
心得:
從今天開始就是馬英久失勢的接幕
馬身邊大概除了一些小人及工讀生外,己經沒人了
我預言 王金平過了這關
國民黨會為了明年選舉,以王金平為首廢了馬英久黨主席
不用等明年,今年年底就會看到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13-09-11 10:41:00
問題是王鐵定過不了這關你都能預言的事 馬會不知道嗎?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9-11 10:42:00
別笑死人了 王金平如果鬥掉馬 明年七合一KMT就不必選了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3-09-11 10:42:00
我有時候覺得DPP好像很容易誤判局勢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3-09-11 10:43:00
MA賤畜無視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9-11 10:43:00
對手 民進黨就真的太好選了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3-09-11 10:43:00
誰在死誰藍都不能死馬囧~不然2014-2016都不用選了
作者: qm21   2013-09-11 10:43:00
王過了這關會重創國民黨和王金平形象 關說沒講清還想選
作者: dimblackjQ (培根炒蛋)   2013-09-11 10:44:00
走法律途徑 站得住腳的會是王 馬死定了 王火了
作者: Illidan   2013-09-11 10:44:00
王金平是民主堡壘 打著守衛民主的旗幟怎麼會輸呢
作者: qm21   2013-09-11 10:44:00
民進黨也還有柯建民 兩黨一起濫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3-09-11 10:45:00
法律途徑?根本沒法律問題~只有道德跟政治問題~是法律啥鬼
作者: lovechou (素浪人 宮本武藏)   2013-09-11 10:45:00
摟上一堆黨工跟馬英久一樣 氣急敗壞
作者: dimblackjQ (培根炒蛋)   2013-09-11 10:45:00
民事訴訟法第538條以下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程序
作者: dimblackjQ (培根炒蛋)   2013-09-11 10:46:00
請求權基礎應該是沒有問題,只看王要不要走
作者: EthanTom (EthannTom)   2013-09-11 10:46:00
不是和昨天一樣,親自去…………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3-09-11 10:47:00
啥國民黨還有形象可言嗎?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3-09-11 10:49:00
有法律達人出來說明一下嗎? 到底是王金平還是馬廢帝用錯法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3-09-11 10:50:00
特偵真的有去監聽王嗎
作者: Ferysis   2013-09-11 10:52:00
繼打虎周 送神掌 小鋸人 一夕間豬羊紅黑變色的又要加一人?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3-09-11 10:52:00
監聽的是柯吧?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9-11 10:54:00
第一點 叫座拿張飛打岳飛 你跟科的對話是在說這個嗎?
作者: antu (膩撐)   2013-09-11 10:54:00
特偵組會沒監聽王,馬敢這麼大動作??
作者: antu (膩撐)   2013-09-11 10:55:00
反正監聽誰, 也沒人知...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9-11 10:56:00
第二點 主打程序正義 可惜掩蓋不住 司法關說之事實第三點 標準的模糊焦點 合法監聽難道違法了嗎?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3-09-11 10:56:00
用猜的就不用出來講拉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9-11 10:57:00
第四點 討救兵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3-09-11 10:57:00
監聽柯不是有法院許可?然後柯跟王對話被監聽,根本不
作者: emip (遇到瘋狗)   2013-09-11 10:58:00
人家說只有監聽柯 你一直在那邊肯定也聽王 料拿出來看看囉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3-09-11 10:58:00
用監聽王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9-11 10:58:00
證據那麼明顯 譯文那麼清楚 選擇無視? ?
作者: E5   2013-09-11 10:59:00
因為沒友直接證據 所以馬才只能訴諸情感 靠聯想 白吃一堆
作者: pcu (pcu)   2013-09-11 11:00:00
難怪洪案分到"別查".原來"特偵組"有重要的事處李啊啊!!
作者: Ferysis   2013-09-11 11:01:00
特偵組早聲明沒監聽王 監聽票是針對柯 剩下比對通聯就知道
作者: pcshjuju (近視傳說)   2013-09-11 11:37:00
今頻怎麼跟科大黨鞭一樣想呼優過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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