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循許舒博模式 暫保院長位子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3-09-11 23:32:52
循許舒博模式 暫保院長位子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3.09.11 03:04 p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156702.shtml
涉司法關說案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遭國民黨考紀會議決撤銷黨籍。王金平有意循前不
分區立委「許舒博模式」,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然後再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黨籍存在,
進而保住立法院長寶座。法界人士認為,許舒博模式,確實值得王金平參酌。
法界人士指出,民國100年初,時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舒博涉及中藥行賄立委弊案,二
審時,從原審的無罪逆轉被改判有罪,國民黨祭出黨紀對他撤銷黨籍,許因此向台北地院
提出1000萬元擔保聲請假處分,之後再向民事法庭以「確認黨籍存在」為訴訟標的,向法
院提起訴訟,希望能保留不分區立委的資格。許一審時勝訴,國民黨不服上訴二審,二審
判決仍是許勝訴。
法界人士表示,民事訴訟法第538條所謂的「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前提是要在爭執的
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的損害,或為避免急迫的危險等情況下,認為有必要透過法院
的裁定,以酌定暫時狀態。
法界人士說,王金平遭撤銷黨籍後,基於定暫時狀態,當然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而撤
銷王黨籍的國民黨也可以在王聲請假處分獲裁准後,依法提出抗告;法界人士說,王在聲
請假處分獲裁准後,勢必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若王金平的確認黨籍訴訟勝訴,在法律
效果上,可以拘束國民黨,換言之,國民黨得要承認王金平的黨籍依舊存在,但前提是王
金平在未來的民事訴訟要勝訴。
法界人士說:可以循許舒博模式,讓金瓶就算被開除黨籍,還是可以繼續當院長?
可是許的律師說,沒辦法,因為國黨已經修改黨章內規了,
可是金憑目前已經請邱太三律師遞狀,申請假處分,北院也受理了
如果法院同意假處分,到底已經無黨籍的金瓶可不可以繼續當院長阿?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3-09-11 23:33:00
如果電話亭開張了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3-09-11 23:35:00
本來就沒辦法了 中選會已經確定王金平喪失黨籍資格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3-09-11 23:37:00
可是北院還受理金瓶的告訴狀?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3:37:00
哪條規定法院不能受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3:38:00
你要告馬英九也能告阿,法院也是能受理只是告不告得成的問題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3-09-11 23:39:00
還是能受理阿 只是不像當初許法院受理黨紀就得暫停
作者: leoblack (自我放逐的開始只好自己)   2013-09-11 23:41:00
只要法院受理上訴~黨紀處分就得暫停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3:41:00
"只要法院受理上訴"???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3-09-11 23:57:00
就跟你說黨章改了 XD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3-09-11 23:59:00
金瓶身為國黨副主席應該知道黨章改了吧?怎還叫律師遞狀?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3-09-12 00:14:00
改黨章無用喔 法令的效力大於黨章的
作者: sxxs (有些話想說在老去之前~)   2013-09-12 00:35:00
是嗎 我們看下去 呵呵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3-09-12 00:38:00
大概是要發動遊行吧? 有沒有用就不知道了(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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