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法院長去職上綱到憲政爭議?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9-13 08:26:57
> 律師蔡瑞麟今天上午撰文,他認為,雖本件似乎涉及王金平個人之立委
> 或國民黨黨員資格,實則係「,訴諸民事法院,係弱化本件爭議、也是
> 對於立法院長此一民意代表最高職位的不尊重。
那麻煩告訴我,當年國大延任案,國大議長蘇南成被開除黨籍、喪失
議長及不分區國大代表資格,也是對民意代表最高職位的不尊重?
別鬧了好嗎?
作者: eoer (漫步在塞納河旁)   2013-09-13 08:28:00
您是法律人嗎?
作者: shinhway1 (shinhwa)   2013-09-13 08:31:00
立委資格怎麼來就怎麼去,要怪,怪歷史共業好了
作者: shinhway1 (shinhwa)   2013-09-13 08:33:00
合況民意代表最高職,應該要有民意為基礎
作者: shinhway1 (shinhwa)   2013-09-13 08:36:00
不分區立委可以說是有民意基礎的黨,可看成代黨執行權利
作者: lave2002 (無相 b)   2013-09-13 08:38:00
當然是不尊重~以前這樣做 本來就是錯的~現在還跟著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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