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法院組織法

作者: winwoeld (pp)   2013-09-13 15:23:21
第13條(院長、副院長之任期及職掌)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之任期至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立法院院長綜理院務。
  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其職務。
這一條有這麼難懂嗎???
立法委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1.一個區域立委被罷免or被法院解職 之後 他的任期就結束了
難道 會等到四年 任期才屆滿嗎??
2.一個不分區立委 被該黨撤銷 換其他人遞補
他的任期就結束了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3-09-13 15:24:00
有很多人無視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3-09-13 15:24:00
他的任期已結束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3-09-13 15:24:00
現在改打開除黨籍無效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9-13 15:25:00
不﹐會有人說是算屆不是算該員任期XDDD法律新解很多的XDDD
作者: guapisimo (AMIGO)   2013-09-13 15:31:00
大家對於bumbler這個字也很多解釋啊,人多口雜嘛~ ^^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9-13 15:36:00
要是有效也不用打別招了 就讓老人高興幾天不好嗎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3-09-13 15:40:00
本來就是要走的最大 給你高興幾天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3 16:19:00
王:任期結束我還是可以賴著不走,請警察趕我啊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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