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不分區立委是依政黨名單決定的
選罷法亦如此規定
國民黨內開鍘是否符合程序正義、比例原則
那是國民黨內的事
一旦國民黨撤銷黨籍、
中選會無權審酌國民黨撤銷是否合法合理,依法必須撤銷不分區立委當選資格
那立法院院長身分基礎也已經不存在了
即使需要立法院再做一次解職處分
立法院也不能違反憲法、選罷法規定做出維持立法院院長一職的決定
除非修憲
本來是國民黨茶壺內的風暴,國民黨的家務事。
民進黨卻摻著攪和,逼得人民只能在「馬」或「王」之間選擇
現在立委群體無視憲法與法律,真的變成了憲政亂象。
王金平真的很厲害
人民應該要認清,沒有敵人的政客,會變成人民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