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唐湘龍被電爆了 T~T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09:56:27
我不知道什麼叫做電爆啦
針對你認為的法律專家
似乎講出來的話都沒根據法律
第一個來賓說
這個案子沒有針對王金平曾勇夫調查就處分王金平不妥
答:調查要調查到什麼程度有很多種
這個案子不是刑事犯罪審判的調查 是黨內內規道德瑕疵違反的調查
依照監聽譯文證明程度已經很足夠
一下說我會跟他講 一下說ok 結果最後沒起訴 沒起訴的檢察官都承認
除非王金平有什麼很強的反證 不然證據力很充足
結果王金平提出什麼反證?
公開的/考紀會的?都沒有 只說特偵組違法監聽 違法濫權..等政治語言
第二個來賓說
王金平的申訴權利沒有受到保障
答: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
第卅一條 各種處分,經被處分人或原檢舉人提出申訴,在未經上級黨部變更前仍依照本
章相關規定執行
第廿四條 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為停止黨職、停止黨權、撤銷黨籍之決定,
被處分人如不服時,得向中央常務委員會提出申訴。
依內規可以申訴 且申訴不影響執行
說把處分送到中選會代表王金平沒辦法申訴是邏輯錯誤
王金平20天內可以申訴
第一個立委來賓又說這是不對的法的結構
不知他是學法律的嗎
訴願不停止執行之原則沒聽過嗎?
行政訴訟不停止執行之原則沒聽過嗎?
第二個來賓又說把公告貼大門口很不妥
答:依第廿一條 處分確定之黨部應將決定書循組織體系分別送達檢舉人或申報單位、被檢舉人
或被申報違紀人(送達證書表式如附件三)。如無法送達時,應摘要公告於所屬黨部公告
欄代替送達。
公告祇是依法通知而已
最後長的像摩登原始人的來賓說
要幫馬英九說話要智慧
我想說 幫王金平講話 需要法律依據和常識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09:59:00
XDD 說得沒錯啊 考紀會又不是適用嚴格證明的法庭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10:00:00
通保法說的不能作為證據 那是法庭上欠缺證據能力而已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0:00
如果王今天真的被拔立委,而20日後申訴成功,那會如何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10:01:00
問題是這個監聽當然有事實上的效力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3-09-15 10:01:00
如果王質疑譯文內容與錄音有出入&希望與曾對質,考紀會或許可以拖個一兩天才做決定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10:02:00
所以法律上無證據能力 事實上這份監聽具有真實性的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2:00
現在就是主打毒樹果理論不適用黨內規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3-09-15 10:02:00
第二位來賓提到的申訴權利沒保障,其實可以從考評委員的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3-09-15 10:03:00
公正性下去質疑,也就是委員已有偏見,但會議沒當面訊問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3:00
不過承審法官也說了 傷害黨譽太過抽象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10:03:00
符就知道 八成對實體內容無可辯駁 只好做程序抗辯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3-09-15 10:04:00
詰辯,也沒一一做出紀錄來讓大家檢視委員是否有注意到王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5 10:04:00
少打幾個字 應該是抗辯不符程序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4:00
不好意思我插個話 監聽沒有違法 不用討論什麼毒樹果 謝謝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3-09-15 10:05:00
論,是故這邊要說偏見,我覺得很難回頭檢視啦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5:00
法官的說法太有趣 傷害黨聲譽這種抽象概念根本不需要證明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6:00
律師太弱 2句話就堵住法官的嘴 法官把這寫進理由也算有種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6:00
就算不違法 也會是濫權 因為現在馬擺明就是要鬥王也許早就監聽王的電話很久了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8:00
王自己放棄權利 這不是刑事審判 他放棄權利就做處分很OK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遺忘)   2013-09-15 10:08:00
你當王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份子啊?大監聽很久了?ww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9:00
律師堵住法官的嘴? 法官通常不會對結果多做說明吧
作者: hodslance (阿為)   2013-09-15 10:09:00
照目前王在立法院的處理方式,的確是危害到國家安全(菸)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0:00
對於法官來說 就是需要明確的損害吧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1:00
那就得看法官買不買帳啊....不然我也可以說馬的行政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2:00
舉措損害國家安全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3:00
馬要鬥王是很明顯的 真有大監聽也不會令人感到意外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17:00
王金平是黨內第二高公職 涉司法關說 將讓人民對司法不信任3句話就解釋完影響國民黨聲譽了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18:00
難不成法官要國民黨發問卷還是做民調才能證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18:00
就算不違法 也會是濫權 <- 這是在講王金平的司法關說是吧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18:00
以後大家都知道要關說要找[國民黨的王金平]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5 10:19:00
因為不是國民黨的王金平是平民 這樣法官還能ㄠ嗎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3-09-15 10:20:00
hod又在到處亂講話,真是死忠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20:00
我覺得王其實有違法就是啦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3-09-15 10:47:00
可是目前針對這種違法 並沒有罰責
作者: hodslance (阿為)   2013-09-15 11:01:00
討厭王金平就是死忠喔?不就跟反馬一樣嗎~我不能反王?
作者: hodslance (阿為)   2013-09-15 11:02:00
還是反王現在就是挺馬,就是不愛台灣?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1:02:00
二分法對某些人比較方便
作者: hodslance (阿為)   2013-09-15 11:07:00
在我心目中該先下台除了王之後還有一堆DPP廢物該先走才
作者: hodslance (阿為)   2013-09-15 11:08:00
輪的到那沒用的馬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3-09-15 11:13:00
如果那群廢物真的可以滾 那馬先下臺也無所謂
作者: JeremyKSKGA (GIANTS!!!)   2013-09-15 12:11:00
唐湘龍只會幫馬說話然後硬坳 而且都沒道理
作者: pucca068 (馬豬羊)   2013-09-15 12:40:00
這版不是很多糖香龍嗎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3-09-15 13:17:00
連不分區立委和立法院長之間的關系都沒弄清楚還在這冠冕堂皇,哄堂大笑。
作者: askemm   2013-09-15 14:30:00
吱己要大家哄堂大笑是哪招XD
作者: cj96su04 (小亞)   2013-09-15 15:34:00
唐湘龍只會跳針... 引大家哄堂大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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