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其實真心認為監聽到立法院總機完全是個意外,
原因很簡單,先不說沒人會蠢到用公部門電話談違法的事情,
只監聽一隻這種事情想了也是蠢到不可能發生,
特偵組如果要監聽一定也是監聽立法委員辦公室、家裡電話或手機,
去監聽個總機幹嘛?
但是這次的問題癥結其實並不在於特偵組到底是不是有意監聽立法院總機,
而是這次的事件完全暴露了台灣監聽草率氾濫的事實。
因為其戕害個人隱私和自由的程度實在太大,
法律明文規定監聽是最後才能使用的手段,
所有監聽的執行當然必須被嚴格的審核和控管,
但是特偵組竟然能"誤聽"四個月還沒有發現?
這根本是瀆職好嗎?
你今天聽到的是立法院總機,聽個兩三通大概就會知道根本就聽錯了,
竟然沒有人發現並繼續監聽長達四個月?
相關單位核發監聽許可的過程難道沒有審核嗎?
監聽人員和檢察官聽了風馬牛不相及的內容難道不會起疑嗎?
你他媽"誤聽"了四個月,最後開監聽票的時候難道不會覺得很奇怪?
台灣的檢察機關監聽之草率和不負責任,由此案完全可見一斑。
所有有理性、有良知、有腦袋、有危機意識台灣的國民(不包含黨工和黨奴),
都應該起身反對這樣惡劣和草率的監聽行為,
要求相關疏失和瀆職人等負起法律和行政責任,
並打爆所有管區立委的電話要求監督修監聽法,
否則你我永遠也不會知道老大哥關愛的眼神甚麼時候會落到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