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3-10-02 22:08:26行政訴訟法 ( 民國 99 年 01 月 13 日 非現行法規 )
第 177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須以民事法律關係是否成立為準據,而該法律關
係已經訴訟繫屬尚未終結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除前項情形外,有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牽涉行政訴訟之裁判者,行
政法院在該民事、刑事或其他行政爭訟終結前,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這條是不是堵死了國民黨提行政訴訟的路子了?
這條好像不是什麼法學上的新發現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我是不知道有這條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0000-00-00 00:00:0019030都說了行政訴訟BALABALA的 我只是提醒不可行啦
王有提,而且還是跟過假處份那三個女法官承辦,如果沒提訴
重點還是立院沒註銷,如果有註銷然後馬上補一個不分區上去
那黑金平就沒藥救了,因為就算假處份成立,立委的位置也是被替補了,這時候可能換黑金平打行政訴訟,問題是如果中選
會跟立法院都按章做事,那行政訴訟就不會過,重點還是在
立法院當初卡住中選會的公文,沒有敵人的黑金平在關鍵時刻真正展現實力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送達立院這個 電子公文送達就不算嗎XDDDD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明明就是事實通知,誰跟你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