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修公投法門檻,落實直接民權
反對,台灣沒有很多重要的事可以投,如果重要的事被公投一搞,
又變成藍綠對決,反而無法做出理性的判斷。
2.下修罷免門檻,合理罷免機制
有條件贊同,從阿扁的例子就可以發現,就算貪汙說謊一樣拿他沒皮條。
但修改後應附上互相毀滅保證條例,如罷免不過,提案立委就須去職。
以免有心人士惡搞。
3.下修不分區立委及政黨補助門檻!讓庶民聲音被聽見!
台灣小黨生存的空間在上次修憲後就消滅了,一堆傻子看國民黨和民進黨就投,
根本沒想到後果,我當初就反對,啊結果就是修了啊,注定就被兩大黨玩,
能怎麼辦?
=====
其實一三點根本就矛盾了,一方面說要多公投,一方面又否定以往公投出來的結果,
大總統給你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