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領高薪寫論文?檢方不起訴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2013.11.05 02:52 am
國安局前局長蔡朝明被控未經評選,讓時任上校政戰主任賴振生調任國安局參事,占少將
職缺坐領乾薪,國防部依貪汙罪和圖利罪將蔡朝明、賴振生等人函送偵辦;新北地檢署偵
辦時,曾到北監訊問證人前總統陳水扁,全案認定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政戰學校廿期畢業、出身台南市官田區的賴振生(六十三歲),在二○○一年底擔任國防
管理學院上校政戰主任時,因已屆上校服役期限,若隔年三月前未占少將職缺,就須退伍
;賴透過關係獲陳水扁接見,並由時任總統府侍衛長余連發向蔡朝明轉達「照顧賴振生」
。
檢方指出,陳水扁得知賴振生的情況後,當時並未明確指示,僅表示要多提拔本省人;蔡
朝明自行揣摩上意,研究賴的學經歷後,發現資格符合調任局內少將參事,便發公文向國
防部要人。
賴振生順利在二○○二年二月十六日占得少將職缺,每月薪資約十萬元,當時他又面臨師
範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博士班修業最後年限,蔡朝明要求他儘快取得學位;賴在家專心寫
論文,同年七月一日正式晉升少將。
蔡朝明確認賴振生能夠取得博士學位,同年六月廿七日又發函建請國防部將賴列為教育部
軍訓處總教官人選;賴順利於同年九月核准擔任屏東科技大學少將軍訓室主任,再升任到
師範大學,期間薪資均約十二萬元。
國防部質疑賴振生晉升異常,主動將賴和蔡朝明函送偵辦。檢察官逐一傳喚相關證人,陳
水扁否認要求照顧賴,聲稱不知道賴的名字,不瞭解他的升遷,但余連發卻證實總統確實
有交代。
不過檢察官指出,賴振生符合國安局少將參事資格,晉升過程合乎程序,賴依其職務領取
薪餉,蔡朝明並沒有因為他的升遷得到任何好處,沒有證據證明構成貪汙或圖利等罪。
【2013/11/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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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證明一句千古不變的話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雖然總統有國軍高階將領的人事權 但連少將的晉升都要管 破壞國軍的拔擢制度
也是管太多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