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11-08 23:57:58婚姻就是異性之間的結合,自古以來從未聽聞以前有同性婚姻的。
同性想成家就去修同居法,我承認同性戀者可以成家,但幹嘛一定要婚姻不可?
只聞捍衛同性戀者的權利,未有捍衛絕大多數異性戀者的權利會不會差太多?
所以我反對同性戀者可以有婚姻,其他沒意見。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0:00
我倒是認為 有婚姻者必須接受定期考核 否則要停權處分...
我倒覺得同性婚姻無所謂 伴侶制度就是想要好處又不想負義務的一群人 啊 這樣的人跟我說想養小孩
目前伴侶制度唯一能說服我的功能性就是醫院簽切結書只有這個,其它什麼伴侶又不一定要有性關係朋友也可以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3:00
美國好像是到二戰後 才取消婦女結婚後無投票權的規定...
是伴侶全是狗屁,你會想跟你的姐妹淘去登記伴侶然後養個小孩嗎?把小孩當吉娃娃還什麼來看啊?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09 00:03:00
婚姻就是基於愛的承諾,而愛也包括同性之愛,對吧?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4:00
婚姻 的正確原意 應該是聯姻 那是雙方以及雙方家人間的約
小孩真的不能隨便被領養 至少小孩自己能不能接受都是問題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5:00
其實現在的領養小孩概念已經跟以前差很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05:00有沒有台灣人搶著要領養小孩的八卦? XD
自古以來 很多古時候的名人都有養小白臉喔..古希臘羅馬也有男童專供有錢人這樣那樣的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6:00
那是因為婚姻制度的約束怠惰太久 才讓某些人誤以為純福利
同性配偶不管領養同性或異性小孩 都不是很讓人放心阿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7:00
我覺得領養小孩倒是要另外討論的 但是某邊看似想打包闖關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09 00:08:00
就算有同性婚也不代表允許近親婚,這兩者是不同的吧?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8:00
現在的領養小孩概念 有點像是出租動物或是派遣公司那樣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09:00回到原文的話 請問異性戀者的什麼應有權力現在沒被悍衛到?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09:00
領養方的可行使權力跟義務 都很有限制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11:00
我覺得是婚姻本身的崇高性沒有被堅持 才是最大的問題
s版友,的確現在連異性戀都有的收入不高不敢生,但以某
些人爭要養小孩爭的那副嘴臉,真過了你敢保證不會有那種"革命成功了!"衝著爽感去領一個回來玩的人?同性婚姻能不能領是一回事,至少伴侶制度這種連說散就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13:00你覺得[衝著爽感]的人一定可以過關成功領養到小孩?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14:00另外如果我看到的資料無誤的話 伴侶制要說散就散乾淨必須是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14:00
我的看法倒是相反耶... 同志可以有條件領養 但是不能結婚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15:00領養了.. 就算要解除伴侶關係 一樣是跟離婚人士一樣 要談妥小孩後續照護問題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15:00
然後是"成家"這個用詞... 乖乖改成生活起居間吧...
伴侶制度是單方解消啊,沒有散不散乾淨的問題然後後續照護問題喔,連現行法律一堆吃喝嫖賭小孩子不管就是不管,你要錢沒有要命一條賴著的你想怎樣?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17:00單方解消是相對於婚姻必需兩方同意 這跟散掉後要負責小孩後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18:00續是兩回事
還是那句話,一般正常友誼哪會想去認養小孩子會想搞伴侶制度的都是愛情關係,這種人不想踏入婚姻想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19:00到小孩嗎?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09 00:19:00
收養有一套特別的法制,應該可以從伴侶的效力分開各自判斷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20:00兩個老人一起生活 可以構成伴侶關係 我看不出這兩個老人一定得負[配偶義務]的必要
這兩個老人通常也不會一隻腳踩在棺材裡了還去養個剛滿月的嬰兒來折騰自己,會動這個腦筋的只有我說的那種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09 00:22:00
伴侶即使單方解消,對養子女的親權還是要由法院職權介入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22:00
啊欸... 多得是打算把小孩捏成自己的親衛隊的...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00:23:00
光源氏計劃 美少女夢工場 模擬人生 某某藥技師領養小孩..
作者: xender (stupid bird) 2012-01-09 00:23:00
所以對未成年養子女來說也不是完全沒有保障,但這仍有爭議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24:00我覺得有人好像把[領養程序與條件審核]看得太簡單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26:00另外... 與其說伴侶制是逃逸婚姻制的一種不負責任產物是否可以反過來說伴侶制可視為目前普遍的同居關係的進一層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09 00:27:00保障?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2-01-09 01:52:00如果這版可以噓 我會噓你同性戀何曾削減異性戀婚姻權力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2-01-09 02:38:00自古以來……你回到原人時代好了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13:00
您的自古是到哪年為止?如果是到今天為止,那世界已經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15:00
有好幾個國家有同性婚姻了,你沒聽聞代表你寡陋孤聞.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16:00
要是你的自古是指古代,那現在社會很多制度都是"自古"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2-01-09 07:17:00
未聞的. 大家都一直固守傳統,什麼都不改變好了.
作者:
fox1375 (阿吠)
2012-01-09 09:20:00所以PO也不用結婚 同居就好了呀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2-01-09 09:39:00+1 婚姻的定義就是一男一女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2-01-09 11:31:00
搞不好一堆國家其實是用伴侶關係 然後出口轉內銷就改版..
作者:
kens 2012-01-09 12:15:00反對同性婚姻,一男一女才是兩性關係的正常發展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2-01-09 12:21:00推樓上
作者:
dodoing (11)
2012-01-10 23:21:00古代也沒有民主,所以現在就不能有民主嗎?
作者:
dodoing (11)
2012-01-10 23:22:00很多制度都要慢慢建立,哪有以前沒有現在就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