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立場一貫是,你不應該拿錯誤的推論來當反對的理由。在這裡我想提出兩個典
型的有問題論證。
1.生育率
在我看來,拿生育問題來反對同性家庭,是一個非常牽強的理由,特別是這在數
量等級上的誇大。不少人信誓旦旦地說同性家庭會造成生育率下降威脅到國家的
存續。但是,從來沒有人真的提出一個推估︰就算全國同性戀人口都不組成異性
家庭而去組成同性家庭,能夠影響到生育率的百分比是多少?
現在讓我稍微提醒一下,在過去其實已經有以生育率造成衝擊作為反對理由的作
法。其中兩個最重要的對象,是各種避孕方式以及自由戀愛。前者的範圍可以擴
張到對保險套、手淫和體外射精的譴責。而後者,則是以自由戀愛導致晚婚和不
婚為立論基礎,指出自由戀愛造成生育率的大幅下降。
和所謂同性家庭比較起來,其實過去的反對對象理由還比較合理。這是數量等級
上的問題,生育率問題的首要原因,一定首先是出現在異性家庭的模式上,同性
家庭出現與否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
另外,禁止同性家庭的出現,能夠迫使同性戀轉向組織異性家庭、進而提升生育
率嗎?又能夠提昇多少?這個問題是生育率論證上最薄弱的地方。和過去反對避
孕、自由戀愛的論證相比,禁止同性家庭與否和提升生育率間非常難以建立因果
關係。國家全面禁止避孕絕對能提高生育率,但國家怎麼可能構過禁止同性戀來
提升生育率?
2.「不正常」
說同性戀不正常是另外一個我認為問題很大的反對理由。不過我倒是認為很多人
都搞錯了方向。反對同性戀的會拼命論證同性戀不正常,相反地支持同性戀會想
辦法找證據支持同性戀是正常的、天生的狀態。
但是對我來說,即使是同性戀是「不正常」的,一個所謂的自由民主的國家,仍
然有保障其基本權利的必要性。我們不是一個貫徹優生學的納粹社會,而是即使
是怪胎都有權利的自由社會,不管這種「怪胎」是生理上的還是心理上的、是先
天的還是後天的、是本質性的還是思想上的。
所以在我看來,同性戀正不正常在這個議題上根本無關緊要。我只會、也只該以
平等的權利原則、以及是否存在歧視來對同性伴侶的議題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