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去買便當,看到標題又滾進來了。
蔡章麟:1952-1958,首位台籍大法官。
翁岳生:1972-1999,最年輕、任期最久的大法官。
洪遜欣:1976-1981
蔡章麟是留日讀法律(台灣不能讀)的,在日本當法官後返台,主教領域是民事法、民訴,
因為很愛講誠信原則,所以又叫蔡誠信。
翁岳生當大法官的時候,公法學者大概只有林紀東他們吧,留德的新銳學者也就成為首選
了。因為當時法律系分數不高,人少、老一輩的台灣人又不多是學法的;遷台的起草人們
又老殘凋零,如史尚寬、梅仲協、陳顧遠、趙琛等等,所以會啟用翁一方面是人才青黃不
接,一方面可能也是懷柔政策。
洪遜欣是王澤鑑的老師,曾撰有<中國民法總則>,被王稱為是我國最好的民總教科書,但
他身體似乎不好,大法官任期沒當完就過世了。至於他父親洪火煉是制憲國大(再次反駁
以前法律系憲法,說台灣沒制憲代表),不難猜想是當地望族出身,可是南投洪性從政的
的不多。至於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故事,那又是另一筆了。
上次提到的苗栗縣長劉定國,或許有人會好奇他如何在派系縣生存,畢竟他只是保定軍校
畢業的軍人,跟當地又無淵源,單靠政黨推薦怎麼選得上呢?因為他在二二八時曾經救過
當地望族劉闊才(後來當立法院長),於是得到劉闊才的支持而當上縣長。
好了,吃完便當要來看社會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