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檢要求人體彈道實驗 國防部朗讀荒誕公文

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3-12-12 11:53:06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355490.shtml
為鑑定空軍士兵蔡學良自戕疑案的彈道,高院檢方要求國防部以人體作實驗,訊息曝光後
,高院方面澄清認為是誤會,但國防部軍法司長周志仁上午在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答
詢時,朗讀高院公文佐證,證實檢方確實曾荒唐地要求軍方以人體進行彈道比對,要求做
出人體口腔含槍實彈射擊後,人體額骨、牙齒、頭骨、腦漿等會否形成碎裂、爆裂的檢驗
結果。
周志仁是因應國民黨立委廖正井的質詢,朗讀高院來的公文,文中寫道:鑑定事項如下:
「請就國造T65式步槍為實彈射擊,並將全部射擊過程予以錄影與拍照」。
公文要求國防部:「請鑑定若人體口腔含著國造T65式步槍之槍管及子彈,或是以槍口抵
住牙齒外緣或上下嘴唇間,會否造成人體嘴唇、牙齒、口腔與腦骨、腦漿如何之傷害?人
體之臉部、嘴唇、牙齦是否會被火藥燃燒之高溫灼傷?其灼傷情形如何?人臉之臉部、嘴
唇、牙齦、口腔是否會被火藥燃燒,而留有火藥燒灼痕跡及噴濺剌激?是否會造成額骨、
牙齒、頭骨碎裂?是否會造成腦漿爆裂、子彈射出口是否會造成嚴重爆裂傷?」
周志仁說,軍法司收文後,衡酌軍方沒有這種能量,也考量職權合法,12月9日已向高院
回文:「案內主鑑事項,經所屬機關研議後,經驗以動物頭顱、死屍等屍口含槍實彈射擊
方式,無法導出與人類活體遭射擊形成的必然傷害,且遭槍傷後,嘴唇、牙齒、口腔、腦
骨、腦漿與顎骨的傷害形態,係因案件而異,宜由法醫專業機關鑑定」。
這要軍方怎麼檢驗啊? 找個死刑犯來驗? 這也不人道吧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2-12 11:56:00
做個矽膠假人偶就好了啊,用車廠檢測安全性的人偶那種
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3-02-12 11:58:00
要求那麼詳細不可能是矽膠人偶就可以完成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2-12 12:42:00
不知道我們連勤有沒有看過流言終結者?
作者: destinycode (destiny)   2013-02-12 13:38:00
聯勤已經掰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12 13:46:00
不不不 該檢察官只說要人來做 沒說誰來做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12 13:47:00
我推荐該檢察官自己上
作者: chelab (寒鸒)   2013-02-12 21:50:00
檢察官可能沒有尚書大人那麼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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