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昆澤針對近日頻傳包括日月光等大廠違法排放廢水汙泥,造成嚴重環境汙染,鑒於現行水汙法罰責過輕,對於違法業者無法產生嚇阻效應,他與趙天麟、管碧玲、邱議瑩等立委提案修正「水汙染防治法」,針對事業違法排放廢水汙泥將罰鍰提高到300萬至3000萬。
另外也明定事業需全額負擔「汙染整治」、「因汙染造成之產業損失」以及「因汙染而致重傷、疾病之受害者醫療及健康照顧」之相關費用。李昆澤表示對於惡性重大的事業,絕對不能姑息,必須重罰,這次提案將於下周二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討論排入議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1221002834-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