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黃色小鴨為什麼變霍夫曼的??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12-21 23:09:06
如題
我不是來反串 惡搞 是真的不太懂
因為 如果說 小鴨 或是 浮在水上的小鴨
這大概至少二十年以上有了吧
之前還有衛生紙還是什麼拿來當贈品
更別說 小朋友在浴缸裡玩那隻鴨
大概小叮噹開始就有這個畫面了
然後 我印象中 至少十年前 台灣就有 黃色小鴨專賣店
只是不紅 也收起來好多家 但是 在今年來台展出以前
像我家淡水這邊 就有一家專賣店
所以........ 到底所謂 藝術家的創作 是指哪方面??
變大隻?? 這樣就能算嗎??
我很認真在問 不是想反諷或什麼的
因為 專利權也有 新發明 新方法 等不同的東西
圖釘讓它重心歪掉 變成掉到地上 有很高機率是釘子朝下 這也是發明
所以 是不是 依照設計的眼光來講 變大隻 就是發明??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3-02-21 23:12:00
問題就在於基隆主辦單位打著霍夫曼授權的黃色小鴨產品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2-21 23:15:00
是一百年。至少十九世紀就有橡膠鴨存在惹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18:00
專利除了有發明、新型之外還有設計專利好嗎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19:00
霍夫曼這種事設計專利 但就算霍夫曼沒申請專利他主張著作權也是可以 反正現在基隆鬧成這樣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20:00
我只能說當初301條款會有台灣 真的只是剛好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2-21 23:23:00
台灣根本沒黃色小鴨的歷史典故,這波小鴨瘋的莫名其妙~霍夫曼賺飽飽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25:00
專屬他的部分就是他把小鴨放大做成裝置藝術的發想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26:00
除此之外小鴨的造型他是沒有任何權利主張擁有著作權
作者: JCC (JCC )   2013-02-21 23:27:00
他就是把鴉做成超大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21 23:27:00
相關討論 參考ask版 27928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27:00
這鴨子是她畫的阿 至於有沒有抄襲純粹心證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28:00
心中的想法可以主張著作權XD 這個見解屌智財法院沒找你去當院長真的太可惜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2-21 23:28:00
有些南部人看到外國XX家膝蓋就軟惹。不意外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30:00
基隆和他的設計理念牴觸的部分只有那個轉盤,因為他的設計理念就是「把大鴨子融入風景擺在那給人看」而不是變成一個類似遊樂設施的東西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31:00
著作權要有"實體表現"才能主張.....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31:00
至於那個deep懂不懂什麼叫作設計或藝術,不予置評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32:00
要不然拎盃也可以說我30年前就想到一隻跟霍夫曼一模一樣的鴨子 是霍夫曼超拎盃的你這樣去跟法官講 法官要信你還信霍夫曼?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33:00
不能主張這樣就是抄襲,但這樣展覽就不能掛他的名子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35:00
簡單來講,這個展覽展出的是他的「設計理念」,而不是「鴨子」
作者: GiantGG (ΠΛΑΝΗΤΕΣ)   2013-02-21 23:37:00
怎麼有種霍夫曼在政黑板要黑了的感覺...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1 23:37:00
我倒是無意要讓他黑不黑 只是純粹好奇 到底是怎麼回事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38:00
前幾篇有人講了,這鴨子的造型已經變成一種類似公共財的東西,誰都能用,但是誰都沒有著作權,除非把鴨子變成另一種表現方法,這樣他就能申請這種表現方法的著作權,但是鴨子本身依然是公共財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1 23:39:00
靠! 那自己搞就好了 沒事去掛他的名幹嘛 orz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39:00
名氣能帶來商機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1 23:40:00
我同意啦 可是 老實講 在這之前 台灣多少人聽過老霍??你說達文西的鴨子 就真的是名氣帶來商機啦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41:00
歸功於媒體在他來台之前就大力宣傳囉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1 23:41:00
是啊 好像真的就是這樣 就是一個被抄出來的東西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42:00
就跟之前熱門的比特幣一樣,所以沒必要跟著媒體起舞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3-02-21 23:43:00
之前在大阪展時台灣也沒什麼報 好像是到香港後才在台灣紅起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2-21 23:43:00
很可惜。黃色鴨的存在已有超過百年的歷史,基本上真要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2-21 23:44:00
談黃色鴨的版權問題。如果黃色鴨的設計沒進入公有領域的話那也是TOLO公司的問題。你霍夫曼嘴個樣屌?XD。話說回來,如果你改以談放大擺入城市這個行為申請著作權的話。那就別再吹惹。快叫霍夫曼去申請吧XD有些id的素質還是適合貼貼花媽新聞吹吹高雄的好來自我安慰幸福城市。談論著作權對你來說似乎太over惹XD
作者: philotu (這個時代的審美)   2013-02-21 23:49:00
太over了,吱
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013-02-21 23:57:00
自己搞 要怎麼選景 怎麼設計 范先生有把握嗎lol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1 23:57:00
其實我之前根本沒在注意 只是這次基隆吵成這樣 才在想這隻鴨 幾時變成老霍的?? 什麼都得照他意思來才行??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1 23:58:00
duncan就是標準臺灣人想法,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3-02-21 23:59:00
記得以前有陣子開很多黃色小鴨專賣店,車站地下街就
作者: deepsummer   2013-02-21 23:59:00
真的 著作權太難了 我連著作權要申請都不知道ORZ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1 23:59:00
設計我是外行 或許老霍有他的獨到之處 反正我不懂 不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1:00
裝置藝術這種東西其實要說簡單也很簡單,馬路上的電線桿都能稱作裝置藝術,問題就取決於你要不要把它當藝術看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2:00
霍夫曼的做法只不過是把小鴨放大拿到室外,就成了充滿商業利益的裝置藝術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2-22 00:03:00
Mika 還有一些啦 只是 有點像蛋塔那樣 瘋起來一堆最後活下來的剩沒幾家
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013-02-22 00:03:00
范可欽這麼厲害 一開始范可欽就可以自己弄啦
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013-02-22 00:04:00
就是沒這麼厲害 想不到這IDEA才需要請霍夫曼不是嗎zzz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4:00
實際上你只要買隻鴨子放到水裡就能看到相同的東西,同樣的…問題只在於你會不會把它當藝術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5:00
超大鴨子的照片和小鴨子的照片有什麼不同嗎
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013-02-22 00:06:00
侵權就侵權 講那麼多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6:00
不同的只有你腦子的認知而已
作者: duncan6502 (Steve Nash)   2013-02-22 00:07:00
唉 標準中國人思維就是這樣 愛抄又愛裝我們不是抄襲 只是山寨 絕對沒侵權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8:00
單純只是看的人會不會上當罷了,改變認知?你還真外行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2-22 00:09:00
tolo公司才是正港擁有黃色小鴨版權的公司。人家沒叫你霍夫曼叫個屌?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09:00
不跟你這外行浪費生命了,你慢慢跳針吧
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3-02-22 00:10:00
中國人思維? 山寨商品國內外都一堆 是歐美罰比較重比較早才比較難見到...日本人經濟發展初期也是一堆山寨...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13:00
是的,以畫作來比喻,三個展出都是不同的畫作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3-02-22 00:15:00
沒有任何一個城市的風景是完全相同的,呈現出來的作品自然也就不一樣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2-22 01:01:00
著作個屁 侵權個屁 霍自己也是依既有作品衍生創作 說難聽就是抄襲 結果抄襲者有名了就有權禁止別人同樣依既有作品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2-22 01:02:00
抄襲? 除非霍能舉證其他人的商品是「重製他的鴨」否則不用拿著作權告人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3-02-22 02:20:00
問題就是打著霍的名號了約也簽了,還在那裡跳針
作者: fgkor123 (n(N))   2013-02-22 09:11:00
台灣智慧卡推「獨家授權」鴨卡 惹火霍夫曼
作者: wo2323 (狡猾小狼)   2013-02-22 11:56:00
我也這麼想 有時候覺得外國人很噁心 藝術? 屁~
作者: triticeal (triticeal cartilage)   2013-02-22 15:57:00
我覺得樓上比較噁心XDDDDD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2-22 21:00:00
看一看原PO果然是外行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3-02-22 22:43:00
重點還是"水上鴨",鴨本身沒有,不然台灣很多陸上鴨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3-02-22 22:44:00
台灣幾個公園的陸上鴨,霍也沒說什麼吧?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3-02-22 22:46:00
簽了約,拿著別人的設計,搞成這樣尊重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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