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不是來反串 惡搞 是真的不太懂
因為 如果說 小鴨 或是 浮在水上的小鴨
這大概至少二十年以上有了吧
之前還有衛生紙還是什麼拿來當贈品
更別說 小朋友在浴缸裡玩那隻鴨
大概小叮噹開始就有這個畫面了
然後 我印象中 至少十年前 台灣就有 黃色小鴨專賣店
只是不紅 也收起來好多家 但是 在今年來台展出以前
像我家淡水這邊 就有一家專賣店
所以........ 到底所謂 藝術家的創作 是指哪方面??
變大隻?? 這樣就能算嗎??
我很認真在問 不是想反諷或什麼的
因為 專利權也有 新發明 新方法 等不同的東西
圖釘讓它重心歪掉 變成掉到地上 有很高機率是釘子朝下 這也是發明
所以 是不是 依照設計的眼光來講 變大隻 就是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