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臺灣人為什么不尊重無記名投票?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3-12-27 00:29:06
這年頭,都說民主,民主,就需要投票,投票有兩種,記名,和不記名
據說民主是洋人發明的,以洋人的傳統,投票本來并沒有記名一說
例如看洋人的電影《加勒比海盜》
通常都是船長說一通,然后下面一群水手跟著喊“Aye”,就是贊成
船長憑自己的聽力,覺得“Aye”的人比較多,就宣布,投票結果是,通過
洋人的議會一開始就是這樣運作的,因為洋人也重視和諧,但也會出現不和諧
有時候議長聽見“Aye”的人比較多,但下面的議員說,明明就沒有那么多
于是,議長就會采取“Division”的做法,讓議員分成兩列進入會議廳
就像男左女右,贊成的一邊,反對的另一邊,然后點人頭,看看是哪邊多
這就是最初的不記名投票 Voice vote 和記名投票 Division
而其實,這兩件事,和“記名”是沒有直接關系的,重點在人數通過或否決
但隨著時代發展,代議制的成熟,選民都想知道自己的議員如何投票
我當初投票給你是要做某件事,你嘴上說做但有沒有做,記名投票才能檢查
同時這也是所謂“黨鞭”最重要的工作,監督黨員按照黨的決定投票
在香港的議會,議員非常喜歡使用記名投票,重點不是通過,而是我的票
哪怕某個議案只有一個人贊成或者反對,他都會要求進行記名投票
他并不是質疑議長的判斷,而是要把自己或者別人的投票取向,記錄在案
而這一份記錄,他可以拿回去向他的選民交代,或者作為攻擊政敵的工具
某年某月某日,你在某個議案上投了什么票,可以是一輩子的話題
事情都有兩面,記名投票厘清了每個人的責任,同時也帶來了壓力
當大家知道你投了什么票,大家就可以對你施加壓力,你的“良心”會有顧忌
所以,全世界的公民投票,都要求不記名,以防止政客或黑社會報復公民
當然,保護是有限的,在選票結果一面倒的選區,也很容易引來對集體的報復
例如國民黨政府對臺灣南部的態度,臺南市國民黨議員對賴清德的投誠,等等
除非整個臺灣所有選票都集中在同一個票站點票,否則判別和報復是無法避免的
我相信上述鋪陳已經足夠清晰,下面可以提出問題
臺灣議長選舉,正如香港的議長選舉一樣,根據有關章程,是不記名的
但我發現,臺灣的議員,以及各政黨,都沒有遵循有關章程
有些議員在投票前向攝像機“亮票”,有些政黨甚至試圖翻查選票的指紋
為什么他們敢這樣做?為什么臺灣人不關心?為什么臺灣人不譴責他們?
在香港,如果有人膽敢挑戰規則,在匿名投票的項目上搞這些花招,會被罵死
在中國,我們并不太在乎投票,所以有很多舞弊的情況,特別是在直選的鄉村
有勢力的人會在私下直接用金錢向鄉民買票,一手交錢一手交票,拿去代投
但這些事情是不能見光的,沒有人能公開做或者公開表達這種想法而不受懲罰
所以,問題是,臺灣人,為什么不尊重無記名投票?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2-27 00:30:00
這篇學乖了,留幾個字沒轉換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38:00
但是民代行使代議權本來就該記名投票,不然你怎麼知道你選的民代有沒有瞎搞記不記名,個人認為要看情況,公民行使投票權,不記名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39:00
是為了保障相對處於公權力的弱勢公民不被影響行使投票議員aka民意代表,如果讓他們不記名,就像台灣立法院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0:00
某些議案的表決方式,你要公民aka選民怎麼對民代課責結論,不要把不記名投票當神主牌,免得被你選出來的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1:00
民意代表賣了都不知道,再來哭什麼尊不尊重記名吧?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2:00
至於原po第三、第四行說的問題,那個是"計票"的技術問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3:00
題,不根屬於記不記名,邏輯要清楚,才問得出正確的問題和才會有清楚的思考。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4:00
所以我反對台灣各級議會有不記名投票,那就是關說黑箱政治的來源,你才要看清楚,好唄?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5:00
議案表決,和互選議長,都是代議權的行使,個人主張應該都要記名,如何?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6:00
至於現在立院選個議長亮票被說得好像是問題,那是台灣立院議事規則弔詭的地方,本來就不對,要尊重什麼?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46:00
議案表決其實等同於同意副署以及反對副署,也就是說要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47:00
那些民意代表要為自己同意或是反對議案做出責任承擔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7:00
所以勒,一直叫我看議事規則幹嘛? 說了那個是有問題的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48:00
不行嗎? 您別哀罵了有問題的立院議事內規不改就是關說黑箱,今天要尊重關說黑箱嗎?? 笑止千萬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49:00
也就是說對於議事政策而言,記名投票是要民意代表向選民負責的一種形式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50:00
與時併進和墨守成規,日新又新和劃地自限,有人要故步自封不求上進,知錯不改明知故犯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0:51:00
那也是一種自由,說再說也枉然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54:00
在議場內選出議長職位是屬組織內自治的表現,不屬於議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55:00
事範圍內的事務,採不記名投票是比較妥當的做法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57:00
然後搞清楚,你講的是對"黨"負責,我講的是對"人民"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0:58:00
不然無黨籍民意代表是要怎麼對"黨"負責?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3-02-27 01:02:00
標題根本錯誤.從里長到總統選舉 通通無記名,哪來不尊重??至於代議士在議場的行為,全台灣人巴不得全部都記名!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3-02-27 01:03:00
那些擁有權力者,就該越受監督.這是對岸的你們無法了解的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04:00
就他搞不清楚議事跟選舉這兩個有什麼差別啊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06:00
那我問你,你有沒有看過每屆立法院第一會期的院長選舉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09:00
院長選舉也是採紙質蓋章選票,以不記名方式選出院長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09:00
不好意思,就算是無黨籍的在議事-投選議長,無黨籍的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0:00
也是人民選出來的,人民不能知道他選的代議士投誰當議長嗎?? 誰搞不懂?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1:00
以台灣的政治制度,區域立委同時對黨和對人民負責哪有什麼不記名議事的空間,容許黑箱構成要件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2:00
選議長記名才是合理的"議事"制度,才是不縱容台灣立院黑箱作業的第一步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3:00
一句"組織內自治",就合理化不記名選議長??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4:00
台灣立法院會亂也不意外呀亮票知道該名民代選議長投誰,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5:00
踐踏誰的尊嚴了???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6:00
今天如果我投票的區域立委當騎牆派投給對手政黨的人選民不能知道嗎? 選民想知道他選出來的區域黨籍立委是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7:00
不是騎牆派、牆頭草,是踐踏到什麼尊嚴?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18:00
亮票就是踐踏議會尊嚴<-這是你的斷言,我在等你的推論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22:00
不記名投票還能返回來查是誰投的票?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23:00
我說啊....你有沒有搞清楚那個亮票的立委最後怎樣?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24:00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那票以廢票計,然後外加罰鍰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27 01:26:00
http://ppt.cc/6ZKd 把不記名表決擠出去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26:00
至於查跑票,國民黨是用最後的得票數去推有幾個人跑票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28:00
然後再開黨會議去追誰跑票/投廢票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32:00
....那你去相信你的報紙去吧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33:00
然後附送一個議長選舉時亮票的結果http://ppt.cc/4axV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3-02-27 01:33:00
議員記名投票 亮票 是為了對他的選民負責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35:00
不要以為你洋洋灑灑的寫了一堆看起來很合理,實際上跟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36:00
實際上的情況差了十萬八千里,然後還拉毛來當擋箭牌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37:00
問題是他連議事記名投票跟選舉不記名投票都搞不清楚啊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2-27 01:40:00
就講這兩種投票在意義上不相同,他老兄硬要做大雜燴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3-02-27 01:40:00
http://ppt.cc/vOy- 正牌26是這樣打臉你口中的傳說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3-02-27 01:41:00
只要读一下《人民日报》10月1日的报道和投票人的日记,就能了解,9月30日的选举投票方法,并没有设计弃权票和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3-02-27 01:42:00
反对票。当天的选票对每位候选人只有两种选择,要选的划的划圈,不选划叉。因此,毛泽东少一票,也不意味着就是一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3-02-27 01:43:00
票“反对票”。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3-02-27 01:45:00
這和當年人家說雍正改遺詔有易曲同工之妙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3-02-27 01:51:00
雍正改遺詔,也是“傳說”,臺灣人假裝不知道什么叫傳說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3-02-27 02:20:00
你是26說不定也是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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