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隻鴨或許是藝術創作,但是當東亞被殖民心態發酵,
爭相出高價爭取洋人的黃鴨入港之後,這隻鴨子的展出
已經完全是商業行為了。
本來這種容易做,容易賺的錢就沒有說只能我做你不能
做的道理。在這點上霍完全是一個商人,在商言商,你
要弄山寨鴨可以,我就用撤展反制。看看霍小鴨走了還
有多少人去看你那個破爛的夢想鴨。想靠山寨鴨賺一筆
的人也好笑,你可以弄一個山寨鴨沾霍小鴨的光,人家
就一定要讓你沾膩?批評霍不是藝術家..他本來就不是
藝術家啊!!這就是商業行為,道道地地的商業行為。
這就是台灣人與歐美人交手的時候常會犯的錯。總是對
對方有著不切實際的幻想,活在自己像卡通一樣的世界。
台灣人像是被保護過頭長不大的小屁孩,連婚紗都要拍
得像兒童節目一樣智障。醒醒吧,表現像個大人,有爭
議就把合約拿出來想辦法鑽漏洞,不要在那邊一把鼻涕
一把眼淚的哭訴霍小鴨欺負夢想鴨。誰鳥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