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
我想強調一個原則:你如果討厭、反對某種事物、某些人,你就不應該表現得和他
一樣。關於鄭南榕的討論裡,政黑真的很多的言詞真的讓人很反感。
鄭南榕是到底有沒有準備、或者丟汽油彈,坦白說這個問題一點意義都沒有。你最
多說他的反抗手段很激進、幾乎是採取了涉及公共危險的恐怖主義,但是恐怖主義本
來就是在絕望之下的極端作法,瞭解到這一點就夠了。
這裡很多人的解釋,不管是藍的還是綠的,幾乎都只是把自己在民主時代的悠哉心
態套用在鄭南榕身上,說的話只能是風涼話。我不認為這能算是種尊重的表現。
即使你反對台獨主張,你也該對這種願意為自己的信念戰鬥到這樣程度的人,表達
誠懇而不做作的敬意。
即使你支持台獨主張,你是不是也該問問自己良心,1989年鄭南榕在那邊自囚兩個
多月的時候,那群曾在1987年大動作支持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的人士,他媽的都跑
到哪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