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
有次我在新竹金城湖賞鳥
卻看到一群人, 有大人有小孩圍在水邊
過了好一陣子才離去
後來我為了找更好的視角而靠近他們之前待著的水邊時
發現一堆泥鰍被 "放生" 到湖水
金城湖雖稱作湖
但其實一個堤防之隔, 就是海岸
因此可以算是淡鹹水交會之處
說的更確切一點
湖中大部份的水, 都是漲潮時流進來的鹹水
你要生長在淡水的泥鰍怎麼受的了?
果不其然
我看著一隻隻泥鰍痛苦地試圖往岸上鑽
可是水與岸的距離又太高 (因為那邊是用水泥做的一個小平台)
不可能上得來
泥鰍們痛苦地掙扎了一會之後
就不再動了
過一陣子, 多半會成為鷺鷥的宵夜吧......
這就是放生的可笑與可悲之處
放生的人根本沒有那個心思去瞭解被放生的動物所生長的環境
只是像搬運工把貨品從貨車上卸下一樣
接下來就跟他完全無關了
所謂的 "放生", 根本只是 "放死"
以為自己功德一件的人
比馬囧還要自我感覺良好......
這就像外星人把住在都市的地球人抓去做完實驗後
再把地球人丟到亞馬遜河流域的熱帶雨林裡, 或者直接丟到撒哈拉沙漠一樣
先不提地球人(動物)在被捕捉時有沒有受傷, 受的傷是否能夠讓他有能力回到野外
自我感覺良好的外星人(放生者)根本就放生錯地方
與其說放生, 根本比棄養還要惡質
如果放生者真的是心存善念, 好心辦壞事
那麼就算是作了這種孽, 也還值得原諒, 因為他們知道了實情就不會再犯第二次錯
可是大部份的放生法會主辦者是為了斂財而辦
而不少放生者只是擔純迷信放生會做 "功德", 會使自己運勢變好
甚至有以 "放一隻烏龜增壽一年" 的理由而把陸龜往海裡拋
這種為了利己而做出的 "放生" (而其實是放死)
是不人道而需要嚴加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