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ne514 (小胖龍)
2014-02-14 01:33:25(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前副董事長張俊宏涉嫌掏空挪
用全民電通公司資產,最高法院今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2年7月確定。
根據法院判決,張俊宏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與前女友林慧珍等人,涉嫌以購買房地、
投資銀行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資產。
判決指出,張俊宏行為導致公司走向清算解散末路,造成上萬股東權益受損,求償無門;
林慧珍憑藉私交,獲得全民電通委任,卻聯合他人侵吞公司大筆資金。
最高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將張分別判刑4個月、1年7月、8個月,總
共2年7月徒刑確定,張俊宏將入監服刑。林慧珍則被判刑1年7月、4個月確定,將再訂應
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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